头一天还在正常营业,第二天就突然关门?刚刚储值充卡,一夜之间人去楼空?近年来在教育培训、美容美发、运动健身等领域出现了一些不良商家敛财跑路的情况,但消费者在维权时往往却遇到“职业闭店人”操盘顶包。
提到职业闭店人,也许大家有些陌生,但他们的套路早已让不少消费者深恶痛绝。“你负责跑路,我负责善后”,就是“职业闭店人”的典型操作。职业闭店人究竟是做什么的,又用怎样的套路来达到目的?应该如何破解套路?12月24日,记者从广州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日前市场监管部门梳理了一批“职业闭店人”的常见套路,提醒消费者警惕套路,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职业闭店人通常指专门协助经营不善的公司“闭店、跑路、善后”从而牟利的群体,协助其变更法定代表人,实施闭店行为,处理遗留维权纠纷。为实现从中牟利的最终目的,职业闭店人往往费尽心机、套路百出,对商家宣称“放心跑路、我来善后”,对消费者宣称“协调解决,耐心等待 。”以下几种常见套路,请广大市民一定要擦亮眼睛、多加防范,谨防掉入圈套。
套路一:“托上托” 多次委托掩盖非法目的
为掩盖其逃避债务的真实目的,某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多次委托办理变更登记,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没有债务偿还能力的征信“白户”,让真正债务人得以“金蝉脱壳”。
这通常是职业闭店人惯用的第一招——变更法人、让原法定代表人得以套现出逃。委托变更是假,找人背锅才是真。
▲破解关键:代办需谨慎 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仅自身虚假登记行为需承担法律后果,而且代理虚假登记行为也难逃法律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第二款,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仍接受委托代为办理,或者协助其进行虚假登记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套路二:“谍中谍” 大肆促销收割预付资金
线上线下大肆宣传的促销活动,“办卡就送”“存越多送得越多”等口号喊得风风火火,不少市民沦陷其中,在没弄清服务项目具体内容的情况下,就稀里糊涂充值了。例如某海鲜自助品牌,月初以十周年店庆为契机,大肆开展团购促销活动吸引了不少市民囤券充值,然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突然毫无征兆闭店。
这通常是职业闭店人的第二招——大肆促销、收割大量预付款。促销活动是假,预备卷款跑路才是真。
▲破解关键:预付需谨慎 否则埋下维权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明确,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天花乱坠的口头承诺、一张“会员卡”、一张“储值卡”,诸如此类是难以明确商家的责任和义务的,为后续维权埋下了不可预估的隐患。订立书面合同,面对面细化条款条约、明晰权责,明确商家违约责任则更利于后续维权。
套路三:“局中局” 不合理方案拖延时间
广州某家长反馈,自己刚在某早教机构充值了一万多块,孩子才上了一次课,就得到了该机构闭店的消息,这无疑是晴天霹雳。不少家长去现场想退款,现场负责人宣称是总部派来处理问题的,给出了三个解决方案:一是转课去其他早教机构但产生额外费用消费者自己承担;二是转课至其他门店,但实际距离较远;三是分三期退回50%费用,然而第一期就需要等180个工作日。这三个方案看似想解决问题,实际只为了让消费者放弃退款,选择其他方案拖延时间。
这通常是职业闭店人的第三招——拖延时间,尽快完成闭店最后一环。协商解决是假,拖延时间才是真。
▲破解关键:维权需理智 寻求合法解决途径
《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明确,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同时,《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往往到了这一步,职业闭店人的连环套路已接近尾声,消费者维权的难度已然很大了,这时更不可冲动维权,大吵大闹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让自己陷入违法的境地,务必保存好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问题,必要时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正确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朝露 通讯员:龚静、陈维明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