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作为预防性制度,重在事前预防,是固定污染源管理的“准生证”;而排污许可则重在事中事后监管,是载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有关信息的“身份证”。近日,《广州市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工作方案(试行)》(下称《方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在全市试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助力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方案》提出,进一步深化环评和排污许可“放管服”改革,探索环评与排污许可“一套材料,统一受理,协同审批,一次办结”。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电子工业、汽车制造业(汽车整车制造 36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医疗机构等三个行业的新建项目,建设单位可按照“两证合一”审批流程同步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手续。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
审批时限方面,《方案》要求,按照环评审批承诺时限办理,即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不含公示、技术评估等时间)。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环评审批同步完成。
《方案》同时要求,要落实主体责任并加强证后监管。建设单位应强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项目运行投产前,建设单位补充提交“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情况说明材料”。审批部门应于接到补充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排污单位进行排污许可证现场核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与此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应加强对“两证合一”项目的监管,及时掌握项目实际投运情况;加强对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营、自行监测工作开展、自主验收组织开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信息公开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合理确定监管检查频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项目落地投产后污染物达标排放。
如何提交申请材料?
(1)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114.251.10.205/)填报并提交“两证合一”申报材料。材料清单与常规审批一致。
(2)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众端”(网址:http://permit.mee.gov.cn/)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的数据和内容,应与环评文件中对应的表格完全一致。
排污许可申请附件材料中的“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提交“两证合一”申报材料报批稿,“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情况说明材料”暂不提交。
审批流程
1.受理。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包括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或者符合法定形式等内容。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书面说明理由;符合要求的,按程序统一受理。
2.审查。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开展实质性审查,主要包括是否符合相关事项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标准规范等要求,按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技术评估和现场踏勘。
3.审批(一次办结)。在审批时限内同步作出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证核发决定。符合审批要求的,向排污单位出具环评批复文件和排污许可证,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告知理由。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