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高发季节,为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以“严标准、实举措、强震慑”推进“两热”防控执法工作,持续强化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单位病媒生物防制检查力度,对经多次督促提醒仍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坚决依法立案查处,全力排查两热防控隐患,规范食品经营秩序。

截至目前,累计立案查处相关违法案件155宗,其中包括未规范设置防蝇、防鼠等“三防”设施、未落实员工健康管理制度、经营环境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执法震慑。
典型案例
案例一
“三防”不达标拒不整改案
9月3日,执法人员在检查花都区某餐饮有限公司时,发现其“三防”设施不符合要求,店内可见蚊蝇,且后厨排水沟长时间未清理,滋生蚊蝇幼虫,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9月16日复查时,该公司不仅“三防”问题未整改,后厨积水、后厨垃圾及蚊蝇滋生情况仍未消除,存在“两热”传播风险,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五)项的规定,拟对其处5000元罚款。
案例二
经营环境不达标案

9月25日,执法人员在花都区秀全街某饼店检查时,发现该店操作间地面油污堆积、食材随意摆放,且冷藏柜下方缝隙积水未清理,为蝇蚊虫提供繁殖场所,经营环境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且存在“两热”传播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处罚,后续复查已整改到位。
案例三
员工未持健康证明上岗案

9月29日,执法人员在花都区新华街某肠粉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后厨垃圾桶未加盖,周边蚊蝇活动频繁,存在“两热”疫情传播风险,该店还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后续复查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花都区将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攻坚”模式,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病媒生物防制责任意识,对整改不力、反复违规的主体依法从重处罚,并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同时畅通“12345”投诉渠道,动员社会共治,筑牢“两热”防控防线。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董业衡 通讯员 花都区市场监管局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耿旭静 通讯员 花都区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