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超大城市第一部国土空间规划地方立法,《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11月27日上午,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下称《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副局长杨地表示,《条例》的率先出台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立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广州作为只有一般立法权的城市,其相关经验可供全国大部分城市学习参考。

以法治保障“多规合”改革成果
“广州首次明确了《条例》作为统领地方城乡建设和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小母法’的基础性地位,使其成为衔接上位法与下位规章、统领平级法规、统筹全市城乡建设和国土空间治理的根本法规”,杨地表示:“这有利于充分发挥‘多规合一’改革优势,构建统分结合、高效协同的规划管理机制;推动传统城乡规划管理与土地资源管理的融合创新,实现用途管制与资源配置的双向赋能。”
《条例》以法治保障“多规合一”改革成果。广州在“多规合一”改革中将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之间的传导与统筹关系写入地方性法规,在法规层面确保规划“一张蓝图”的权威性与全域统筹力。《条例》加强自然资源部门对专项规划的统筹力度,建立并动态管理专项规划目录清单,明晰各专项规划编制主体。重点加强对关键领域专项规划的系统整合,明确将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存量空间统筹综合利用、与空间治理高度相关的专项规划,统一归口至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编制,强化规划的法定性、适应性和引导性。
构建超大城市空间治理新模式
《条例》还构建了超大城市空间治理新模式。深化规划委员会议事制度,建立全过程公众参与机制,构建多元监督治理机制,强化国土空间设计的法定地位,创新混合用地供给机制,首次对国土空间规划违法行为进行了界定,形成共建共治良好国土空间管理秩序,助力解决超大城市空间治理中的痛点难点。
“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杨地说:“《条例》立足‘多规合一’改革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的生动实践,在聚焦新发展阶段更好履行‘两统一’职责的改革攻坚任务,深化空间规划管理和空间治理的统筹协同、融合贯通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意义,《条例》的出台也将为城市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支撑。”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