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要求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与发展普通教育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明确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落户、应征入伍、就业创业扶持、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的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
产业升级迫切呼唤高素质技能人才
广州作为华南地区工业门类最齐全的城市,产业基础雄厚,拥有41个工业大类中的35个。当前,广州正处于产业结构深度调整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旺盛。

与此同时,广州拥有丰富的职业教育资源,在穗职业学校在校学生规模接近90万人,办学体量位居全国各大城市第二位,约占广东省职业教育在校生的三分之一。
目前,广州职业教育正加速向内涵建设、质量提升的方向转型,全力提升综合实力与服务能级,为广州构建“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然而,职业教育在发展进程中仍面临不少突出问题:社会认可度有待提高、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实训设备配置不足、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产教融合相关激励政策缺乏等。在此背景下,通过立法破解发展难题、总结巩固改革创新成果、推动职业教育再上新台阶,成为广州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条例》立足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定位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要,聚焦职业教育领域的关键问题,通过制度创新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增强城市发展竞争力提供法治保障。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拓宽人才成长路径
《条例》第三条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与发展普通教育放在同等重要位置。职业教育侧重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为社会输送技能型人才;普通教育则更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和学术能力的培养。
“两者在人才培养目标和方式上各有侧重,但都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工委负责人表示。

随着产业结构的持续调整与升级,社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不断攀升。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置于同等重要地位,不仅有助于优化教育结构,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还能提升人力资源整体素质。
更重要的是,这一举措能为学生提供更多元化的教育选择与发展路径,让不同兴趣、不同特长的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身的教育成长方式,切实促进教育公平,为每个学生赋予平等的发展机会。
职业教育的核心价值,在于为不同禀赋、不同兴趣的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才路径。
为此,《条例》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建立贯通培养机制,推动职业学校与普通高等学校开展贯通培养,健全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与专科、本科、研究生层次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一体化培养体系;二是推动职普融通,教育部门需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的机制,实现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之间学籍互转、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打破教育类型壁垒。
深化产教融合,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
为提升职业教育专业对接产业的精准度,推动学科跟着产业走、专业围着需求转,《条例》建立“两报告、一目录”制度:
一是编制发布产业结构动态调整报告和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报告。二是制定公布本市职业教育重点发展专业目录。三是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产业发展和民生需求,及时调整专业布局,优先发展本市重点产业相关专业,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
在推动产教融合方面,《条例》围绕激发企业参与积极性、完善融合机制、破除合作障碍等关键环节作出系统规定,致力于形成多元协同、深度对接的产教融合新格局。

一方面,建立健全产教融合机制,完善相关激励措施,对经国家、省有关部门认定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按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多方面政策支持;另一方面,着力扫清校企合作障碍,明确职业学校与企业可合作开展人才培养、技术开发、共建平台、组织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针对就业领域存在的歧视与隐性壁垒问题,《条例》进一步强化保障力度,明确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应征入伍、就业创业扶持、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获得中级工、高级工以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将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关待遇,切实打破学历与技能之间的待遇鸿沟。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仁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庄小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