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两次提及粤港澳大湾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打造世界级科技创新策源地”“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世界级城市群”。“十五五”规划建议指出,发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叠加效应,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发挥重点区域增长极作用,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沿海率先发展战略等战略的叠加效应使大湾区成为创新、发展、开放、合作的一片热土。
重要使命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使其成为继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之后的第三个区域重大战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既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尝试,也是推进“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建设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加快培育新动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建设高水平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新平台,将为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提供支撑,从而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典范。
粤港澳大湾区从珠三角城市群演变而来,由于城市数量比较多,城市规模比较大,城市比较密集,再加上经济比较发达,聚集的人口多,是我国最有希望建成世界级城市群的区域之一。之所以谓之大湾区,是因为要对标国际上的纽约、东京、旧金山三大湾区。这三大湾区在高科技产业聚集和高技术人才方面都居高位,粤港澳大湾区既存在差距,也具有超越的条件。提高国际竞争力,跻身世界一流湾区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使命。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设立的经济特区有两个在这一区域。深圳特区快速崛起,不到三十年,发展成为一个人口超千万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深圳依托香港发展壮大,澳门离珠海很近,时至今日,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相互依托显而易见,尤其是港珠澳大桥的建成通车,使粤港澳三地的经济联系更为密切。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各市率先承接港澳和外资加工制造业转移而逐渐起步,并通过发展科技金融、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成为外向度最高的经济区域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在全国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经过多年的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分工合作格局。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在引领大湾区对外开放发展中发挥着重要门户作用。澳门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成为大湾区与葡语系国家商贸合作的重要平台,多元文化交流的功能日益彰显。深圳以其经济特区的先行先试优势,成为引领区域开放发展和创新发展的排头兵。广州成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大湾区核心引擎。佛山走出了一条以内资为主的内生型经济发展模式。东莞则沿着“三来一补”的发展路径,成为以外资经济为主的国际制造业城市,进而基于良好的专业化基础提升自身的产业集群发展和创新发展能力。珠海、惠州、中山、江门等城市专业化程度不断增强,成为在某些领域具有世界级水平的城市。在这一分工格局下,尽管存在着人口红利优势逐渐减弱、要素资源价格上升、区域竞争力加大等制约因素,但大湾区核心城市和其他功能性城市共同享有城市群集聚发展带来的规模经济红利和专业化分工红利,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供了坚实基础。
率先发展
从渤海之滨到南海之畔,东部地区是我国经济压舱石、发展动力源、改革试验田。近年来,党中央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扎实做好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工作。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是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其中,广东肩负着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使命任务。只有不断推进产业升级与区域合作,才能促进城市能级的提升、协调发展格局的形成、体制机制的完善和世界级城市群建设目标的实现。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粤港澳大湾区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广州和深圳作为两个人口超千万的国际化大都市,聚集了众多的高科技人才和高科技企业,无论是科技成果数量还是高科技产品都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华为、比亚迪、大疆等企业,不仅科技研发力度不断加大,聚集了大量科技人才,而且国际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不断提高。为其配套的前向后向企业,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都在不断扩大,产业链不断延伸,形成了一个又一个高科技产业集群。
广东要实现率先发展,必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动力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策源地。要在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先发展民生工程,提高居民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水平,建设生态安全、环境优美、社会安定、文化繁荣的美丽湾区。
协调发展
区域协调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和经济发达地区,一方面要支持粤北、粤西、粤东地区的发展,另一方面要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发展。
由于地理区位、发展基础、发展政策等因素,在粤港澳大湾区周边,区域发展并不平衡。粤北地区由于地处山区,与大湾区在经济上存在较大差距。粤西和粤东地区虽然地处沿海,经济发展水平同样与大湾区各市存在差距。因此,周边地区需要大湾区的引领带动。广州进一步拓展与粤东西北、湘南、桂东的经贸合作,成效十分明显;深圳着眼于自身能级的提升,积极拓展与粤东、闽西、赣南的经贸合作。
在全国层面,缩小东中西部的发展差距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除国家组织的对口支援之外,粤港澳大湾区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方面也应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良好的营商环境、便利化的贸易条件、健全的司法制度与完善的法治体系被视为一个国家或地区有效开展交流与合作、集聚外部生产要素、参与国际竞争、体现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依托。
在区域对外开放中,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率先探索开放的新体制,培育能够有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国际竞争新优势,并为全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此外,自贸区之间在对外开放功能与试验领域的差异化发展,也为提升全国的开放水平创造了条件。
(肖金成 作者系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理事长、中国社科院大学博士生导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原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