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照真实的城市设施和生活场景,打造一座属于儿童的迷你城市,让他们体验其中的乐趣;以政策的形式规定,一座城市四分之一的住房专为有孩子的家庭而设计,让儿童舒适地嬉戏、出行和受教育;把城市的小巷改造为儿童游乐空间,孩子们步行十分钟就能到达一个全天开放的儿童户外场所……
这些不是作家的想象,而是真实的场景。自从儿童友好城市理念在1996年的联合国第二次人居环境会议决议中被首次提出以来,建设一个尊重、关爱儿童的城市,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打量我们的城市,任何一处空间都不仅是物理意义上的一个“地方”,更承载着人的心理状态和生活方式。从这个视角看,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建设意味着,城市空间是适宜儿童成长的空间,是他们的幸福家园。
教育家蒙台梭利说过,儿童是人类的创造者。当城市空间只是从成人视角出发、按照成人尺码来设计,我们的下一代将失去多少拥抱世界无限可能的机会?所以,我们要把儿童元素嵌入口袋公园、老旧小区改造,使街区成为儿童喜爱的“好趣处”;要从“一张蓝图”开始,把对儿童的关爱注入住宅开发全过程;不只在图书馆设置儿童阅览专区,还要把图书馆服务延伸到所有的中小学去。只有让城市为儿童持续“生长”,儿童才能真正成为城市的小主人。
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从五年前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到如今我国全面开展儿童友好建设,对照升级版的儿童友好建设计划,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友好”二字呢?
关键要“看见儿童”。只有看见儿童,才能支持和呵护儿童。有人将之比作用“一米高度”看世界。“一米”是儿童迈步走进世界的高度,也是成年人视角转换与心灵觉醒的一个标尺。只有切实从儿童的需要出发提升城市的包容性,软硬结合、系统集成地实施政策举措,儿童友好建设才能可知可感、可享可及。
更要“听见和相信儿童”。让儿童参与城市发展决策,并不只是存在于《魔方大厦》的童话情节里。在丹麦的比隆(乐高集团总部所在地),把儿童声音纳入城市决策体系已经成为当地政府追求的目标。比隆人相信,儿童和成年人一样,有能力作为城市主体表达自身观点。其中,颇值得借鉴的是,让儿童参与到儿童友好建设中去。譬如,倡导儿童参与扮靓街区、美化园林、修建幼儿园和住宅小区。没有什么不可能,关键看怎样大开“脑洞”、玩转创意。
儿童大概是世界上最有创意的公民。对每一位成年人来说,要真心实意地接纳他们,并为此作出改变。
(广州日报评论员 杨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