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广州市“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布。这是4月30日广州楼市“穗八条”提到的内容。方案明确,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南沙区将创建全市“四好”建设试点区,省、市、区共建打造“好房子”科技公园,在中心城区、产业园区、轨道站点周边等区位,打造不少于20个新建的“好小区”样板。

工作目标:
2030年新建商品房全面按“好房子”标准建设
方案要求,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一体化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智能建造,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链,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方案提出工作目标,至2030年,“四好”理念实现全面推广,住房设计、建造、维护、服务水平全链条提升,“四好”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新建商品房项目全面按“好房子”标准建设,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加速转型升级,城市高质量发展迈入新阶段。

五大重点任务:
1、新增宅地优先在轨交站点、就业和公服中心周边布局
方案提出,编制“四好”建设总体实施规划。综合分析区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产城融合等因素,构建“市域-分区-单元”三级“四好”建设实施体系。合理设定“好房子”相关地块规划指标及管控要求,引导新增居住用地优先在轨道交通站点、就业中心和公共服务中心周边布局,促进“职住交服”空间协同。
方案要求,结合生活圈、全龄友好、海绵城市等相关要求,从用户需求、物业与公共服务保障、全生命周期监管等方面出发,构建科学有效的“四好”指标体系。探索建立“评星定级”机制,鼓励企业主动对标持续提升住宅产品设计与供给。推动广州市工程建设地方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工作,从设计、建造、运维等环节,建立健全“四好”建设标准体系,全链条提升技术水平。

2、五个区高标准开展试点,建设一批“四好”标杆项目
方案明确,打造“四好”建设试点区。支持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南沙区创建全市“四好”建设试点区,努力实现项目试点、机制完善、产业培育和群众受益多目标共赢。各试点区结合实际情况,建设一批“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标杆项目。省、市、区共建,打造“好房子”科技公园,分区域集中展示“好房子”全尺寸样板间、智能建造与模块化建筑、好产品、好建材等创新实践成果,让公众对“好房子”标准可观、可感、可体验。
新老结合,建设“好房子”。引导新建住房建设“好房子”,打造一批新建商品房及保障性住房的项目样板(不少于20个)。选择有条件的项目开展老房子改造“好房子”试点(不少于10个)。组织“好房子”设计竞赛,发布“好房子”设计案例集。
提升品质,建设“好小区”。推动建设一批基础较好的老旧小区改造“好小区”项目,因地制宜增加完善类和提升类的要素及设施建设,提升老旧小区建设品质。根据“四好”规划,在中心城区、产业园区、轨道站点周边等区位,打造一批新建的“好小区”样板(不少于20个)。
补齐短板,建设“好社区”。结合未来社区(完整社区)试点,落实社区生活圈、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要求,统筹设置“集中服务式”社区服务综合体,打造“好社区”项目(不少于10个)。系统实施未来社区八大场景建设,统筹推进社区空间重塑、服务提升、功能升级与治理优化,创新构建“好社区”可持续运营机制,培育发展社区社会企业、社区基金等多元运营主体,探索“公益+市场”的运营模式。
完善设施,建设“好城区”。结合“四好”评估情况和未来城市、绿色生态(低碳)城区试点,持续谋划“好城区”补短板设施建设项目和重点地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镇街为单位打造“好城区”试点(不少于5个)。加快老旧管线改造升级,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管廊,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拓展CIM平台在“好城区”规划、建设、治理等领域的多模态应用。

3、土地出让、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全流程加强监管
方案要求,构建多部门合力的监管机制,协同加强“好房子”建设全流程监管。在土地出让阶段,将“好房子”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出让合同。在设计阶段,将“好房子”相关指标和标准要求纳入施工图设计审查范围;在施工阶段,将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模块化箱体的生产质量纳入监管范围,督促参建单位落实质量管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材料进场报审报验制度及关键工序施工验收,加强抽查抽测;在竣工验收阶段,将“好房子”相关建设内容纳入竣工验收资料要求。
方案明确,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推动各领域对“好房子”建设、管理的政策协同。推动小区物业微型应急消防站建设,提升基层消防减灾能力。完善住房、小区、社区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因地制宜建设消防安全联合值守中心或小型消防救援站。推进智慧社区和数字家庭相关平台的有效衔接,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数据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城市运行数据的共享,增强住区运行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方案提到,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小区党组织体系、议事协商制度和问题解决机制。鼓励酬金制物业服务模式,创新多种模式并行的行业生态。督促物业企业承担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推动物业服务规范化、品质化和公共民生服务均等化接入,引导物业服务线上线下协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业+生活”综合服务商转型升级。

4、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支持公积金缴存人买“好房子”
方案提出,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对照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性贷款等各类资金申报要求,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支持。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好房子”项目开展需求对接,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适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统筹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绿色建筑性能保险等现有保险,创新打造“好房子”保险体系。支持加强供应链融资提升产业链韧性,鼓励发展基于“好房子”建设供应链的应收账款融资、存货担保融资等业务,探索“好房子”产业链的信用担保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购买“好房子”的消费者提供多元金融服务。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支持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好房子”。
方案要求,推进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丰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类型,实现“全生命周期”服务设施精准化配置。鼓励新建地区和存量地区,分类采用“集中服务式”和“功能簇群式”公服设施布局模式,推行公服设施指标弹性管控,优化公服设施详细规划正向调整流程,支持在建或已建项目增加公服设施建筑面积、公服设施功能灵活调整。鼓励存量土地开发地下空间、利用存量建筑等方式,增加公共服务设施供给。
方案还提出,探索出台配套政策,在“好房子”项目落实税费优惠、审批许可、差异性监管、信用评价等方面提供支持。推进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发展以设计牵头的全过程咨询,推广建筑师负责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好房子”项目便利申报余泥运输绿色通道。

5、发展“好房子”产业链,培育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
方案明确,支持“四好”相关研究项目申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计划,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地方、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攻关,将更多好产品、好材料、好工艺、好技术推广运用到“四好”建设中。引导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建设科技研究中心,推动建筑产业技术创新,提升住房品质。
方案提出,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稳步推行绿色建筑性能保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全面提升建筑能效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水平,在城中村改造和政府投资等项目中大力推动公共建筑按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加强“建筑+光伏”应用,推动既有住房节能改造和能效管理工作。全面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民用建筑工程严格落实绿色建材使用比例要求。
方案还提到,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产业。推广数字家庭建设,复制推广番禺区“先锋社区”先进经验。推动建立市级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将物业服务、社区服务事项纳入,提升便民服务和运维服务水平。依托“好房子”建设场景,绘制包含设计、生产、施工、装修、智能家居等产业链的广州“好房子”产业图谱,建立优质企业培育库,因地制宜发展“好房子”产业链,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天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