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获悉,2026年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旧址藏品征集公告对外发布。公告称,为加大力度挖掘和保护好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红色资源,举办高质量展览,现向社会各界广泛、长期征集工运史相关史料和藏品。
公告称,根据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旧址性质、定位、发展方向,确定藏品征集范围,优先征集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重要藏品,切实保证征集藏品的质量。具体如下:
1.与粤港澳工会、工人运动、革命运动等组织、事件、相关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实物。
2.反映第一、二、三次全国劳动大会或1840—1927年间广东工人运动等主题相关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或其他重要作品。
3.与第一、二、三次全国劳动大会或1840—1927年间广东工人运动相关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4.具有反映与第一、二、三次全国劳动大会或1840—1927年间广东工人运动期间具有特殊意义的代表性物品、能反映和代表当时期的重要见证物。
5.其他与第一、二、三次全国劳动大会或1840—1927年间广东工人运动有关的文物、标本。
6.其他可供展览的文物、文献、照片、影音等资料。
本次征集主要采取征购、接受捐赠、调拨、移交、复仿制等方式开展。
1.征购。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旧址将进行有偿征集活动,对于保存完好、研究价值高的藏品,经专业机构专家鉴定、评估后进行征购。欢迎社会组织和个人踊跃报名提供可征购的藏品或线索。
2.接受捐赠。鼓励收藏单位或个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向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旧址捐赠合法拥有的史料、实物、照片等,经鉴定有展出及馆藏价值的,交接后归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旧址所有。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旧址向捐赠人(单位)颁发证书,并在捐赠物展出时注明捐赠人(单位)姓名。
3.调拨。按国有资产管理和文物调拨程序调拨文物。
4.移交。接收考古发掘的文物及公安、边防、海关、法院、工商管理等部门依法没收的文物。
5.复仿制。对于提供的历史资料,本人需保存原件的,可捐赠复仿制(印)件,也可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由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旧址进行复仿制(印)。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旧址向提供人颁发证书。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邓潇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