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协同育人”。校地融合聚焦国家战略与民生需求,以体制机制协同推动创新资源高效共享与转化,为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校地融合绝非简单的资源置换,而是高校与城市双向赋能、共生共荣的必然选择。然而,一些地方的校地融合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有的地方高校仍盲目对标部属高校的办学路径,学科设置与本地产业需求“风马牛不相及”;有的地方政府虽然渴望高校的智力资源,却缺乏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有效抓手。这种“近在咫尺、远在天涯”的尴尬,本质上反映了校地融合从“物理相邻”走向“化学相融”的转型尚未完成。对高校而言,主动走出“象牙塔”,以地方的产业需求反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既是生存之道,也是发展之要。对地方而言,高校不仅是人才的蓄水池,更是技术攻关的策源地和创新思维的辐射源。
审视现实问题,当前校地合作中出现的“浅层化”现象,是认知、机制与利益三重矛盾交织的结果。
其一,认知上的“时差”导致了行动上的“温差”。着眼长远,校地双方是命运与共的“共生体”。然而,一些高校习惯于“等靠要”,希望地方解决办学空间与经费;有的地方希望在短期内看到人才留存和GDP增长,双方缺乏长期主义的制度安排。
其二,制度上的“断点”阻碍了要素的“流动”。创新驱动的本质是人才驱动。如果编制管理、职称评聘、社保衔接等形成一道道隐形的墙,就会让高校教师到企业挂职“名不正则言不顺”,让企业高管进校园授课“有心无力”。此外,高校的实验室设备闲置率高企,而中小企业却无力购置昂贵仪器;高校的前沿成果因缺乏中试平台而“沉睡”,企业的技术难题却找不到解题人。这种资源的错配与闲置,根源也在于制度供给未能跟上融合发展的需求。
其三,利益上的“脱钩”消解了参与的“动力”。在校地合作中,企业不能处于旁观者的位置。缺乏明确的投入回报机制,使得企业将参与合作视为“额外负担”而非“发展刚需”。从现实情况看,在税收优惠、土地供给、金融支持等关键环节上的政策力度,尚不足以覆盖企业投入的成本与风险。当合作不能为企业的财务报表和核心竞争力带来实质性改变时,浅层参与便成为一种看似合理的选择。
破解校地融合之困,关键在于重构双方的关系逻辑。要从“你有什么,我要什么”的单向索取,转向“我们共同有什么,我们一起创造什么”的双向奔赴。
首先,治理层面的“共治”,是深度融合的基石。通过组建校地联合党工委、战略发展委员会等机构,推动高校发展规划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编同审”。譬如,地方在布局产业园区时,要提前预留高校的科创空间;高校在调整学科专业时,要主动对照地方的产业链图谱。当双方的发展规划深度咬合,合作才不会是“两张皮”。
其次,产业层面的“共生”,是检验成效的标尺。推进学科链与产业链有效对接,有赖于“企业出题、高校答题、市场阅卷”的攻关机制。譬如,鼓励行业龙头将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建在校园里,让研究生直接在生产线上做课题;支持高校围绕地方支柱产业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将论文写在产品上,将成果转化到车间里。
再次,人才层面的“互通”,是激活生态的关键。要打破编制壁垒,推广“产业教授”与“科技副总”制度,允许高校教师保留编制到企业创新创业,也鼓励企业技术骨干通过绿色通道进入高校任教。同时,建立校地“人才共享池”。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由地方事业编制平台统筹保障,实行“双落户”制度。只有人才在高校与城市之间自由流动,创新资源才能被真正盘活。
美好愿景变为现实,有赖于构建一套全方位、多维度的保障体系。
一是强化财政与资源的统筹配置。各级财政应设立校地融合发展专项资金,把资金重点投向产教融合型企业和共建研发平台。同时,优先保障高校科创园、大学科技园的扩容需求,通过物理空间的集聚,催化化学反应的产生。
二是完善评价与考核的“指挥棒”。对教师而言,如果职称评聘依然唯论文、唯奖项,他们便缺乏动力跑工厂、解难题。必须将服务地方实绩作为教师评价的重要依据,让那些扎根产业、转化成果的教师有获得感。对地方政府而言,应将“支持高校发展”“留才率”“成果就地转化率”纳入绩效考核,促使政府部门主动服务驻地高校。
三是健全风险分担与利益分配机制。通过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推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方式,降低校企合作的后顾之忧。同时,完善知识产权归属与收益分配制度,明确高校、科研团队、企业三方的权益比例,让“纸变钱”的过程有法可依、有利可图。
深化校地融合,本质上是重构大学与城市的关系。从短期的项目合作走向长期的生态共生,从外部的资源互换走向内部的一体化发展,这不仅是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现实需要,更是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必由之路。只有真正打破无形的围墙,让创新的血液在高校与城市之间自由奔涌,校地合作才能从共生共建走向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区域实践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作者系广州开放大学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