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药不看资质,治病还是害命?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质量、储存、运输环节无法有效保障,不仅可能延误患者病情,更可能引发药品安全事故。8月11日,记者了解到,近日,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合益市场监管所查处一起诊所违法购药案件。
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通过现场核查、账目核对等方式,发现该诊所在未核实供货方药品经营资质、索要并查验供货方合法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从无合法药品经营资质的渠道购进药品;未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药品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台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该诊所非法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花都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涉案金额、违法情节及整改情况,依法作出处罚:没收非法渠道购进的全部违规药品,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罚款10万元,责令限期全面整改,规范药品采购全流程。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郑重提醒各类医疗机构,规范药品采购、储存、使用全流程管理,切实扛起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从业人员合规意识,筑牢群众健康防护网。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药品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对非法购进药品、违规使用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筑牢药品安全防线。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可拨打12345热线举报,共同守护用药安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 通讯员:穗市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