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26年5月至7月对《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要求全市违法建设“零增长”,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凡新增违法建设一律进行责任倒查”;第十五条规定“在责任地段内,不履行日常巡查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在建违法建设,或者发现后不制止,或者对在建违法建设应当登记、受理、依法处理而不登记、受理、依法处理的,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理”。
为全面深入了解法规实施情况,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对2024年12月30日《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实施以来新增的违法建设进行投诉举报。
征集截止日期:2026年7月10日
投诉举报方式:12345热线电话、电子邮箱gzcgxfc@gz.gov.cn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赵越 通讯员穗仁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