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实施《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新政全面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首次将“好房子”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挂钩,精准支持育儿家庭,多种上浮条件可叠加比例计算,多重利好全面发力。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一人”申请和“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原来的80万元和160万元,分别提高至100万元和200万元,加大对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拓宽育儿家庭贷款上浮范围。生育一孩家庭(子女未成年),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生育二孩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贷款最高额度上浮40%;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以阶梯式上浮机制对家庭养育子女数量和负担程度给予差异化支持,体现了政策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的延伸。
新政进一步拓展住房品质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挂钩范围。在原购买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购买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的基础上,增加购买“好房子”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同一套住房同时符合多项条件,按其中最高上浮比例执行,不重复累加。
本次政策的最大特色是:育儿家庭上浮比例与绿色建筑或“好房子”比例可以叠加计算。这意味着,多子女家庭在购买高品质绿色住房时,可上浮比例最高达80%,即一人申请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8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将达360万元。以贷款360万元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比商业贷款节省27万余元,大大减轻了购房家庭的负担。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春林 通讯员穗公积金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