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广州市“攻坚01”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持续进行中。记者8月15日从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近日,在位于新港西路的电动自行车整治点,多名骑行者因未按照规定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未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
“知不知道为什么把您拦停?”在新港西路中大南门地铁站附近路段,面对执勤交警的询问,一名骑行男子连连摇头。原来,执勤交警经查询发现,该男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与上牌登记的车辆信息、照片完全不同。同一个号牌,登记的是蓝色车,上路的却是黑色车。因其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或者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该辆电动自行车被警方依法扣留。

一名头戴工地安全帽的骑行者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经过查车点时也被执勤交警拦停。因未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该名骑行者被依法处罚。

“戴了头盔并不等于戴好头盔。要想头盔发挥最大的保护作用,购买和佩戴都有讲究。”交管部门表示,工地安全帽无法满足骑行场景的防护需求。广大骑行者应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具有3C认证、质量合格的头盔。安全头盔应符合自己的头围尺寸,尽量贴合头部,太大或太小都无法起到保护作用。儿童请使用儿童专用头盔。
“佩戴安全头盔时应水平佩戴,不要前仰或者后翘,佩戴时需系好下颌带,旋紧扣带调节器,调整到不晃动且舒适的状态,避免撞击时头盔飞出。”交管部门提醒,头盔的平均使用寿命通常为5年。使用年份过久,头盔的保护性能会降低,请定期检查、更换头盔。当头盔承受过碰撞或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外观没有明显破损,也应及时换新。

◼︎知多D: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和乘坐人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如违反此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在正后部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违反此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还明确,禁止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行驶证。如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