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涉企侵权信息管理 持续推动营商网络环境优化的通知》,明确五类涉企侵权信息处置范围,要求网站平台主动清理处置。
一、五类涉企侵权信息须主动清理
通知明确网站平台应当对五类信息主动清理:个人信息类、侮辱贬损类、假冒仿冒类、虚假误导类、其他类。平台应健全内容管理制度,将涉企信息纳入日常审核,强化账号和MCN机构管理。
二、个人信息类禁泄露身份证住址电话等敏感信息
个人信息类包括泄露企业家身份证、护照、户籍档案、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身份联系信息,以及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
三、侮辱贬损类禁侮辱谩骂与恶意关联
侮辱贬损类包括侮辱谩骂企业、企业家,恶搞丑化企业标识、产品和企业家肖像,将企业、企业家与色情低俗话题恶意关联,使用污名化词汇诋毁企业、企业家或特定品牌用户。
四、假冒仿冒与虚假误导类严管
假冒仿冒类含假冒仿冒新闻单位制作发布的涉企监督信息、假借企业或企业家名义发布的信息、在公众账号名称头像简介中擅自使用与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名称标识或企业家姓名肖像;虚假误导类含断章取义、歪曲解读企业家过往言论,呈现与事实不符的搜索关键词联想、搜索落地页结果,已经权威辟谣、澄清的不实信息,以及与企业、企业家在超大平台官方账号发布的公开声明不符的信息。
五、其他类须清理拉踩引战与水军评论
其他类包括涉企拉踩引战信息,集纳翻炒的企业旧闻旧事、负面信息,已被本平台处置过的涉企侵权信息,机器人账号、网络水军账号发布的涉企评论信息,以及明显违背公序良俗抹黑诋毁企业、企业家的信息。
六、网信部门落实属地责任,落实不力平台从严处理
网信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平台完善制度、及时清理涉企侵权信息;对重视不足、落实不够特别是网民反映问题集中的平台,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信息来源
标题:持续推动营商网络环境优化 中央网信办发文明确涉企侵权信息处置范围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6-09-18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