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广州市印发实施意见,全面加强预售管理、有序实施现房销售,并提出加大融资支持、做好新旧衔接等六项举措。
一、优先现房销售,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办销售备案
新出让商品住房土地优先选择现房销售;现房项目须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竣工验收后方可办理销售备案,实现“所见即所得”,有效防范交付风险。继续实行预售的,全面加强预售管理和资金监管。
二、推行主办银行制度,加大融资支持
文件提出推行主办银行制度、加大融资支持等举措,全面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推动开发融资从“主体信用”向“项目信用”转变,促进行业稳健经营和转型发展。
三、新老项目分类施策,做好新旧衔接
根据项目所处工程建设阶段科学确定销售条件和资金监管要求,新项目既可现房销售也可提高门槛后预售;存量项目在确保建成交付、资金重点监管下支持企业做好销售衔接,确保市场供需平稳。
信息来源
• 标题:官方解读广州商品房现售新政:加大融资支持,做好新旧衔接
• 来源:大洋网
• 发布时间:2026-09-30 1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