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95号),对购买首套中小套型、较低价位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贴息。
一、首套120平方米以下、150万元以内住房可享贴息
贴息聚焦首套刚需,支持普通家庭新购中小套型、较低价位住房。须同时满足:使用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不含存量贷款置换,含新房与二手房);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所购住房价格不超过150万元。使用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群体已有相关政策支持,此次不叠加享受。
二、贴息1个百分点,规模最多100万元、期限最长5年
财政部门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的贴息,可享受贴息贷款规模最多10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5年。以一笔长期限100万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例,贴息政策最多可帮助借款人累计减少付息近5万元;居民家庭享受的具体贴息金额视贷款规模、期限、还款方式等情况而异。
三、政策10月1日起实施暂定1年,经办银行全覆盖自动达
政策起始日为今年10月1日,实施期暂定1年,资金总规模不设上限、据实结算。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全部银行均可经办;购房人按正常信贷流程办理贷款,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同步授权银行代为办理贴息,银行自动识别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按月收息时自动计算并扣减贴息金额,贴息优惠直接体现于每期还款金额。
信息来源
标题: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 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答记者问
来源:财政部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6-09-29 2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