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等10部门《关于促进房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从供给质量、登记管理、通行停靠、营地建设、旅游产品、租赁服务、金融支持、消费促进、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九项举措,打通房车(含旅居车、旅居挂车、宿营车)消费堵点。
一、提升房车供给质量
鼓励企业做好产品适用性开发设计,提升房车体验感和舒适度。鼓励发展新能源房车,提高房车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快研究制定整车安全、重要系统部件等标准,支持房车储能、生活设施等改装改造。
二、优化房车登记、报废和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
研究修订《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标准,完善房车登记管理要求。优化调整房车报废年限:租赁小、微型自行式房车使用年限由15年放宽至25年;旅居挂车使用年限由15年放宽至20年。
三、保障房车通行和停靠
支持各地按照分类管理原则细化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措施,依法保障各类房车正常通行。城市主要路口、公共停车场设置限高装置,应充分考虑房车通行需求。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设房车集中停放场地,新建或改造公共停车场因地制宜规划设置房车停车位。引导旅游景区停车场结合实际保障房车停靠。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设置房车停车区域,提供补水、充电、排污等基本服务。
四、加强房车营地建设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保障房车营地空间需求,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拟在未编制详细规划区域内建设房车营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在符合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管控要求提出选址意见或规划条件的论证方案,履行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后,作为核发选址意见或提出规划条件的依据。鼓励盘活低效闲置资源建设公共房车营地。推动在具备条件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和旅游风景道沿线建设房车营地。
五、强化房车旅游产品供给和管理服务
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整合文化和旅游资源,打造一批特色房车旅游线路。鼓励旅游企业整合房车销售、租赁、旅游出行等资源,推出定制化旅游产品,培育壮大房车消费市场。打造精品自驾旅游公路,沿途停车区、观景台等设施统筹考虑房车停靠需求。
六、完善房车租赁服务
鼓励汽车租赁企业开展房车租赁业务,结合旅游资源科学布局租赁网点,推广信用免押、异地还车等服务,强化应急保障。
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完善房车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多渠道支持房车消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采取支持措施,降低房车租赁、房车营地运营等企业经营成本。引导保险机构针对房车消费特点,推出类型多样、有效覆盖各类消费场景的保险产品。推动完善房车保险服务体系,提升应急救援、快速理赔等服务质效。
八、实施房车消费促进行动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完善房车消费促进政策,推广房车生活新方式,培育房车消费文化,提升房车消费水平。
九、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推动各地切实履行规范管理、安全生产等责任,加强项目评估把关,禁止在自然灾害多发、生态区位重要及敏感脆弱区域布局房车露营项目,合理控制项目规模,避免资源闲置浪费。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强化驾驶人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加强灾害预警和安全提示,提升风险防范处置与应急保障能力。
信息来源
• 标题:文化和旅游部等10部门出台促进房车消费新措施
• 来源:大洋网(正文标注来源:新华社)
• 发布时间:2026-09-18 1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