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就是妇女节了。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然而,今年3月8日却在周日。有网友表示:“四舍五入等于没放假”。也有不少人好奇,女职工们能在工作日补假吗?当天的加班费要怎么计算?
恰逢周末的妇女节能补假吗?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3月8日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办法》第六条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假。

其他情况相同的部分公民放假节日及纪念日,如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
妇女节当天被安排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根据《劳社厅函〔2000〕18号》文件,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在妇女节给女职工发福利?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同时,“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在“妇女节”向女职工发放的福利,是不计入工资总额的。
因此,用人单位没有发放妇女节福利的法定义务,但如果集体合同劳动合同里有约定或规章制度里面有规定,则应该按此约定、规定处理。
来源/中国广州发布、广东省总工会、佛山发布、中山发布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耀烨 通讯员:潘世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