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并公布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柯吉欣今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通知》针对造成中小企业回款难的堵点难点问题,综合施策、协同发力,提出了4方面10条具体措施,推动龙头企业践行“60日付现承诺”。
提出四方面十条举措
一是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提出分行业明确合理账期,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完善结算支付管理规定,明确“付款四项关键要素”;要求发布大型企业及时支付倡议,推动龙头企业率先践行“60日付现承诺”。
二是加强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提出对故意拉长账期的大型企业开展联合约谈整治;对滥用竞争优势地位的大型企业严格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完善细化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等账款披露要求;发挥央企国企及时支付的表率作用。
三是规范管理非现金支付工具。提出规范管理电子凭证业务,将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压减至6个月;从严监管电子凭证服务平台,要求平台依法合规运行。
四是强化资金传导效能和融资支持。提出畅通资金传导链条;支持大型企业融资置换应付账款,及时向上下游中小企业支付现金。
推动龙头企业践行“60日付现承诺”
柯吉欣表示,当前,多数行业暂未出台专门的结算支付规则,部分大型企业利用这一“漏洞”,滥用市场竞争优势地位,通过模糊账期起算节点、拖延验收或结算、滥用商业汇票和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相关手段故意拉长上下游中小企业账期,造成中小企业回款难。《通知》提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本行业结算支付规定,并明确账期起算节点、账款支付方式及流程、货物和服务检验验收(或工程竣工结算)标准及期限、最长付款期限等相关关键内容,这就是“付款四项关键要素”。这四项要素指向明确、对症下药,通过规范“付款四项关键要素”并推动纳入合同示范文本,填补当前各行业结算支付管理的存在“空白点”,既为大型企业及时支付账款划定明确边界,也让中小企业对什么时候能够拿到回款、以什么方式拿到回款做到心中有数。通过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从根本上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这一问题。
同时,《通知》积极引导大型企业将对中小企业的最长付款期限压减至60日内。龙头企业及时支付账款的行为将对整条产业链、整个行业内的企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通知》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及时支付倡议,引导本行业龙头企业率先发布并践行“60日付现承诺”,鼓励龙头企业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以现金支付方式向中小企业付款,当然,这里的现金支付也包括银行转账等即时到账的支付方式。通过引导龙头企业先行一步、带头表率,带动整个行业形成及时支付的良好生态。
发挥央企国企及时支付的表率作用
《通知》要求,发挥央企国企及时支付的表率作用,对此,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负责人裴仁佺表示,国资委将在本周召开全央企推进会,全面宣贯《通知》,推动央企从三个方面带头行动。
第一是带头不违约拖欠。确保违约拖欠“动态清零”,这是国资委对央企提出的必须严格遵守的底线。当前,不少企业面临行业性周期性困难,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困难更为突出。央企将本着从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平等互利的原则出发,对发现的违约拖欠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及时支付。
第二是带头少开票、多付现。2024年以来,国资委就要求央企对中小企业使用现金方式支付,今后更要把对中小企业现金支付作为一条“硬杠杠”落实好。同时,央企也将结合自身实际对其他大型企业保持合理现金支付比例,推动现金支付沿业务链条进行传导,并严格“票证”使用管理,严禁开具6个月以上的“票证”。
第三是带头打破不合理的行规和惯例。有关部门将制定完善各行业领域支付结算管理规定和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国资委将督促指导央企带头遵守所在行业领域的规定,率先在合同中明确“四项关键要素”,率先响应并践行行业及时支付倡议,主动做好信息披露,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于梦江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龙嘉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