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广州市科技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推动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深化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工作部署,引导更多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遵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该局经研究制订了《广州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近日已经市政府审定实施。
撬动耐心资本,助推成果转化
《管理办法》明确,广州科技创新基金总规模为200亿元,主要聚焦原创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市科技局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资金筹措,并会同科技局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受托管理机构则负责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履行投后管理职责并定期报告;托管银行依据协议负责账户管理、资金清算等。
广州科技创新基金将作为母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相关子基金,母基金对于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40%。母基金以财政出资杠杆率2.5倍为目标,致力于构建总规模500亿元的科创基金集群,通过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广州科技创新。
子基金可分为“种子类”和“创投类”两种类型,申报机构需明确选择其一。其中,种子类参股子基金对初创期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得低于广州科技创新基金实缴出资额的200%;创投类参股子基金对初创期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得低于广州科技创新基金实缴出资额的50%。

办法亮点突出,直击创投痛点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亮点纷呈,核心在于引导更多社会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广州硬科技”。
一是科技创新基金存续期长达20年,子基金存续期可达15年,能够长期陪伴初创期项目成长,可引导子基金管理人摒弃短期逐利,真正聚焦长期价值。
二是《管理办法》对子基金投向初创期项目的比例作出约束性规定,推动社会资本更多流向科技创新的早期阶段,加快培育广州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未来创新主体。
三是《管理办法》主动突破传统模式,将申报机构范围从单纯的投资机构拓展至符合展业要求的境外持牌股权投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多类主体。同时放宽基金注册地限制,更大范围集聚全球创新资源,促进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在广州高效集聚、深度融合。
四是《管理办法》对种子类参股子基金投资于广州地区的初创期项目所得的超额收益予以50%让利,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深耕广州本土早期科创项目的积极性。
五是《管理办法》明确基金可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不设内部基准收益率,建立“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切实为敢于担当、专注长期的专业机构“松绑”,支持其真正践行“耐心资本”使命。
六是《管理办法》明确退出机制,强调资金退出后优先滚动投资。随着基金收益不断回流再投,有望形成“滚雪球”效应,持续赋能更多早期硬科技项目。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武威 通讯员:穗科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