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一小”中,“一老”连着“夕阳”,“一小”连着“朝阳”。如何回应“一老一小”的公共服务需求,更优质、更均衡地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是全社会关切的民生问题,也是2024年广东省两会的热点话题之一。
昨日,在政协第十三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各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带来了关于建设全龄友好型社会的一系列提案,其中包括提升空巢老人生活质量、推动婴幼儿高质量服务发展等。不少提案提到,建议进一步优化服务供给,推动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以此绘就“朝夕美好”温暖画卷。
老龄友好
广东省应加快制订相关专项规划和行业规范,完善医保支持政策,将孤寡失能老人的特殊健康管理服务项目、长期照护、上门护理等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为了更好地应对城市空巢老人问题,需要政府、社区和家庭的协同努力,建立更为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
建议强化孤寡失能老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老龄友好,不仅仅体现在日常的“吃好”“玩好”“喝好”“穿好”,更体现在需要支持的时候,需求能否得到回应。民盟广东省委会在《关于强化我省孤寡失能老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的建议》中提到,广东作为人口大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数量约为1556万,其中独居老人占13.3%,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占15%左右,需要长期照料的老年人总数超过200万,其中18.5%的老人生病后无法到或选择不到医院就医,解决孤寡失能老人医养结合服务问题已迫在眉睫。该提案指出,目前广东省尚缺针对这一精细领域的体系机制推动,医保政策支持有待跟上,此外,专业服务能力不足。
民盟广东省委会在提案中提出,广东省应加快制订相关专项规划和行业规范,完善医保支持政策,将孤寡失能老人的特殊健康管理服务项目、长期照护、上门护理等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地方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强化医养结合服务体系经费保障,以及探索用医保资金支持“家庭病房”。在服务供给方面,该提案建议,提升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医养结合服务质效,包括支持基层医疗机构转型为可承接孤寡失能老人长住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在社区和乡镇(街道)卫生服务站设立专门的老年全科医生岗位,此外,扩大医养结合高素质人才供给。
建议建设更完善的空巢老人社会支持体系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家庭结构的变迁,城市空巢老人问题也日益凸显。民进广东省委会在《关于提升空巢老人生活质量的提案》中提到,近年来广东持续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在解决基础养老生存问题方面有所成效,但对于保障空巢老人的生活安全、就医和社会融入等方面仍存在缺失。该提案认为,“伴随人口老龄化趋势,空巢老人现象会愈发突出,这也增加了对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和压力。因此,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特别是更加关注空巢老人的特殊需求。”
民进广东省委会在提案中建议,为了更好地应对城市空巢老人问题,需要政府、社区和家庭的协同努力,建立更为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其中,建议加大对社区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鼓励建立更多的社区组织、俱乐部,组织更多丰富的活动;在提升医疗健康保障水平方面,加强老年人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探索推行家庭医生服务;此外,鼓励子女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与父母共同生活,加强代际交流,减少家庭成员的分离感。
儿童友好
加快构建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创新发展“托幼一体化模式、机关事业单位模式、社区普惠模式、企业园区模式”等多层次、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着力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和提供资金保障,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多部门加大对家庭教育的宣传力度,设立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列入偏远农村、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构建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模式。
建议有6岁以下小孩的家庭给予带薪育儿假
婴幼儿照护服务,不仅事关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也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福祉与国家民族的未来。而民革广东省委会则提交了一份《关于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关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议题。该提案指出,完善的托育服务体系有助于降低生育和养育成本,稳定生育率。但是,当前婴幼儿托育行业发展还不够规范,制约了行业的良性发展。同时,普惠优质资源短缺,群众入园积极性较低。此外,托育服务人才紧缺,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民革广东省委会在提案中提出了三点建议。首先是加强规范建设水平,在国家层面,应加强立法工作,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有关标准规范,在区县层面,应进一步完善登记备案等工作机制;其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构建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创新发展“托幼一体化模式、机关事业单位模式、社区普惠模式、企业园区模式”等多层次、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着力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同时,加快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行业人才储备,在广东的中专、大专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等。
此外,民进广东省委会在提交的《关于加快构建生育激励型社会的提案》的集体提案中也给出了相关建议。民进广东省委会建议要落实婴幼儿托管服务和育儿假,家庭每有一个6岁以下的小孩,给予父母实际上岗人员每年10天以上的带薪育儿假,带薪育儿假视同带薪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育儿假的,需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育儿假工资报酬。
建议培养一批高水平家庭教育讲师
家庭教育是其他一切教育的基础,是一个人接受最早、时间最长、影响最深的教育。家庭教育开展得如何,关系到孩子的终身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202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需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作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广东,近年来大众逐渐认识到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家长遇到问题时往往因缺乏专业知识储备而处理不当,多数家长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
为此,民进广东省委会提交的《关于推动广东省家庭教育发展的提案》的集体提案里建议,首先要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家庭教育讲师和编撰家庭教育通识材料;其次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和提供资金保障,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多部门加大对家庭教育的宣传力度,设立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列入偏远农村、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构建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模式;还有,营造家校共育良好生态,厘清家校权责界限,让家庭和学校拥有共同的目标、正确的角色定位,密切合作,加强交流,形成有效互补。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的家庭教育活动,开展常态化的家庭教育讲座活动等。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苏赞、黎慧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