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宝贝们,平时要卖99块一箱,今天只要69块。只上10单,321,上链接!”……这些直播话语,相信手机前有看直播的你再熟悉不过了。
眼看直播卖货的销售量惊人,越来越多的人想通过直播卖货获取高利润,可是,对于很多不熟悉网络销售的人来说,稍有不慎就会陷入骗局。记者了解到,有不法分子就打着可邀请网红帮进行网络直播卖货的幌子,收取所谓的广告费、保证金,以此诈骗钱财。

声称可找网红代销水果 实则诈骗钱财
广东果农陆叔种植贡柑已10余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是某直播平台的工作人员罗某。2021年10月底,罗某向陆叔提出可以邀请网红到陆叔的果园进行网络直播,只需支付10000元广告费,就可在2个月内销售3000箱贡柑(每箱10斤),并且承诺不能完成销售可全额退款。
一周过去了,罗某未帮陆叔成功带货一箱贡柑。并且,罗某提出平台需要再交10000元保证金,并在完成销售3000箱贡柑后全额退款,陆叔听了后又给罗某转钱了。
随后,罗某又以平台福利活动、制作贡柑箱子、手续费、车费等名义要求罗叔转钱。2022年1月中,陆叔已经给罗某转账21笔资金,总共三万七千多元。可是,果园的贡柑依然没人来采摘,来直播的网红也没看到。
陆叔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罗某所提出的种种费用,纯属虚构,事实上并没有为陆叔销售贡柑。
罗某这种诈骗行为,自然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肇庆德庆法院经审理认为,2021年10月30日至2022年1月16日期间,被告人罗某以在抖音平台帮被害人陆某推销贡柑需要保证金、订制箱子、充值返现、运输车费等为借口,多次骗取被害人陆某共计人民币37529元。
被告人罗某无视国家法律,诈骗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被告人罗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且已经将所骗取的款全部退还给被害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经办法官提醒,随着信息技术更新迭代,互联网上的骗局也花样频出,法官在此提醒大家:网络交易,要保持警惕心理,不要轻信身份难辨的陌生人,尤其是让你“转账”的陌生人。对自己不熟悉的新领域、新事物,要充分了解、多方求证,切勿落入“骗子”精心布下的陷阱。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