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清远市农业农村局获悉,2025年3月1日0时至2025年6月30日24时清远市进入禁渔期。
在为期四个月禁渔期期间,清远市管辖的所有与珠江流域的珠江水系(包括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相连相通的江、河、湖、溪、涌、渠、库和水闸上下游河网等自然水域均为禁渔水域范围。珠江禁渔制度是保护、修复、重塑珠江流域渔业生态环境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管理制度。
珠江禁渔期制度实施以来,在养护珠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珠江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禁渔期间除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据介绍,为保障珠江禁渔制度的顺利实施,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大禁渔期制度宣传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执法,针对性地开展巡航检查和蹲点驻守,重点打击涉渔“三无”船舶、违规使用禁用渔具和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坚决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非法网具。针对电、毒、炸鱼等严重非法捕捞行为,还将同步启动生态损害索赔工作,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涉刑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如广大市民在禁渔期内发现在有关水域捕捞和“电、毒、炸”鱼等行为,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政府服务热线12345、公安局110、清远市农业农村局0763-3861695。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曹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