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了解到,2023年广州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积极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关键少数”作用。
202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交出了一份“亮眼成绩单”:
“应出尽出”,法院书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告官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率逐年攀升,从2018年的12.5%跃升至2023年的90.1%,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率实现“五连升”。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亮点纷呈:
“一把手”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市水务局局长、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等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19件次。荔湾区、天河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等7个区的区长出庭应诉9件次。此外,9个区的副区长出庭应诉129件次,积极协调,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推动负责人“常态化”出庭应诉。市政府部门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371件次,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率达99.2%。各行政区中,越秀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等7个区“超九成”案件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其中,花都区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266件次,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率达98.9%。
2案例入选广东高院10件典型案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发布1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广州2案例入选。其中,徐某诉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罚款及行政复议案,副区长、交通局局长共同出庭应诉,多方合力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某旅行社诉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案,副局长出庭应诉,庭后积极启动自主纠错机制,促成纠纷实质化解。
据了解,近年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日益完善,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范围内涵、应当出庭的案件情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等内容,建立完善出庭应诉通知制度、身份证明审查制度、出庭应诉保障制度,建立半年通报机制、监督提醒机制、年度考核机制、专项督察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应诉工作主体责任。
同时强化监督,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半年度报告、通报机制,倒逼行政机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负责人主动出庭不达标的单位进行点对点督促提醒,通过发送提醒函,督促行政机关改进工作、完成任务。向全市行政机关发出提示函,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工作要求,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
在考评激励上,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院通知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率、正职负责人出庭、负责人出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纳入法治广州建设考评指标,刚性约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着力督促推动行政机关提升负责人出庭质效。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司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