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就能被肆意讨论?一名网友在微博上发布涉及一知名女模特的网帖189条,引发阅读量超过50万,文字都是对女模特个人品行大量负面的描述和大量贬损性语言。该女模特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告至广州互联网法院。
记者今日了解到,本案最终认定女模特的名誉权被侵害,判决发帖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和财产损失30000元。
广州互联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网络用户对公众人物的讨论不能逾越法律界限。
案涉微博中存在对李某个人品行的大量负面描述,但朱某并未举证证明此类描述属实,属于对李某的诽谤,而用大量贬损性语言形容李某,显然系对李某的侮辱。朱某通过新浪微博发布上述诽谤、侮辱言论多达189次,引发了众多网友超过50万次阅读,显然会造成李某的社会评价降低,属于侵害李某名誉权的行为。法院判决,朱某向李某出具致歉声明,并将该致歉声明刊登于《人民法院报》,以向李某赔礼道歉,并向李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和财产损失30000元,共80000元。
法院指出,本案系典型的网民利用网络平台内容传播的便捷性、广泛性,实施网络暴力行为损害女性名誉权的案件。
该案判决表明了人民法院坚决整治网络戾气的态度,对于网络空间无根据的诽谤、谩骂行为,依法判决侵权人承担与其过错程度、行为损害后果相对应的民事责任,充分保护妇女网络空间人格权,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