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埔海关所属凤岗海关在出口渠道查获1批侵权盲盒类文创产品。这批商品在进行H986机检时显示图像异常,智能审图系统提示并标注嫌疑部位。现场查验关员对异常区域进行人工查验,发现一批文创盲盒,共57792个,发货人无法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涉嫌侵犯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泡泡玛特”商标专用权。经联系权利人确认,上述货物均为侵权产品。目前,海关已将上述商品暂扣,依法进行下一步处置。
为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凤岗海关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商品侵权信息分析,探索打造“风险布控+智能审像+现场查处”机制,依托H986等智能监管设备开展先行机检筛查,严格落实掏箱作业及查验作业要求,提升现场查发效能。同时,海关主动加强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其知识产权状况,解读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政策法规,并结合侵权货物查发动态为其完善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提供指导。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货物有关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合法使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违法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由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向广大知识产权权利人建议: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请积极向海关办理知识产权备案,以便在进出口环节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政 通讯员:蔡曙玉、林超、陈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