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因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被依法扣车。
昨日起,《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新规实施首日,路面执法情况如何?
记者来到广州交警设于海珠区江南大道同福东路口的查车点发现,近一小时内,现场多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未佩戴头盔、未悬挂有效号牌、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其中,一人因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被依法扣车。
驾驶无牌“电鸡”上路行驶被扣车
“先生,你骑行佩戴的头盔不符合3C认证标准,车牌呢?”昨日上午9时40分左右,在江南大道同福东路路口南往北方向车道上,一名男子戴着红色头盔、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被执勤交警拦下。面对交警的询问,该男子解释道:“头盔是工地上的,号牌丢了还没来得及补办……”
最终,该男子被执勤交警依法予以警告处罚,并被提醒及时补办号牌,“驾驶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被查,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车。”
据悉,针对无牌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昨日10时50分许,在江南大道同福东路口,执勤交警拦下了一名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的男子。“这车是店家的,我们是做餐饮后厨的,平时骑车去分店拿鱼。”该男子说,这辆无牌车他才骑20来天,“我不知道老板有没有办理号牌。”
经警方核实确认,该车没有号牌,也没有上牌预约记录。“根据新规,因为您未悬挂号牌上路,我们将依法对您的车辆进行扣留。”执勤交警说,“关于被扣的车辆,后续请依法接受处理,并尽快去申请登记上牌。”
驾驶人遮挡号牌。
号牌悬挂位置不对也会被罚
洗脸巾、口罩、公仔、布带、U形锁……短短几分钟内,该路口接连有四五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因“花式”遮挡号牌被执勤交警拦下。其中,一名女子因用洗脸巾遮挡号牌和未佩戴头盔两种违法行为被罚100元。“我这个公仔在车买来时就有了。”一名黑衣男子被拦后指着自己的号牌说。“你刚刚行驶时公仔是在车牌后方,没有进行遮挡吗?”执勤交警听完男子的辩解,拿出刚刚拍摄的照片。男子一看顿时哑口无言,接受处罚。
针对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由交警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昨日10时许,一名男子因车牌悬挂在车头正前方被交警拦下,“我车尾坏了,所以就把号牌挂在了这里。”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在正后部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执勤交警依法给予其50元罚款,并解释说,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驾驶人应当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实施倒挂、侧挂、破坏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号牌。
涉“电鸡”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超170%
新规实施首日,广州交警设在江南大道同福东路口的查车点附近不久前刚完成精细化改造,新设了后绕式公交站,方便非机动车出行。
广州交警介绍,广州通过不断完善慢行系统,加强非机动车道建设改造工作,积极完善机非隔离、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逐步优化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
2024年以来,全市新增非机动车道357公里,增设机非隔离栏7.5万米,完善55个路口机非隔离设施。此外,广州还在金沙洲大桥建成非机动车专用通道,在新港西路、中山大道试点混行车道,在芳村大道西、增槎路等路段新增或拓宽非机动车道。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目前已经启动近300套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备。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乱穿插等违法现象,广州交警通过现场查处和视频取证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管理相结合,路面整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2024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涉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同比上升超过170%。新规实施后,交警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按照法规的要求,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环节开展全链条管理。
今年已处罚“电鸡”违规停放、充电行为1.3万余宗
昨日起,《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广州消防表示,将从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执法、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应用平台充电设施数据、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原因的溯源追查、加大电动自行车宣传警示力度等方面全力推动《规定》落地见效。
《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作了详细规范,特别是强调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上楼入户、搭乘电梯,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室内场所停放充电,违反规定拒不整改的,消防救援机构将严格依法对车主处最高一千元的罚款处罚,如果违规停放充电过失引发火灾的,还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有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消防行政处罚1.3万余宗(含镇街委托执法数据)。”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定》颁布以后,广州消防结合委托镇街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对委托镇街行政执法人员、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开展专题培训,制作相关执法工作指引。
在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智能化建设方面,广州消防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建立数据平台,对充电设施实时监控。截至目前,平台中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已累计采集近54万个端口。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获悉,目前,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初见成效,全市火灾形势总体保持平稳。今年6月至12月(截至12月5日),广州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551起,其中室内34起,室外517起,室内电动自行车火灾环比下降24%。截至目前,未发生有人员伤亡的电动自行车火灾。
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
昨日正式实施的《规定》共8章55条,立足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对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环节作了全面规定,对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外卖配送等企业的义务和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法通行、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作了刚性要求。
新规进一步加大了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比如,驾乘电动自行车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按道骑行等;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交警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违法记录,经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广州交警提醒广大市民群众,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联系方式、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避免造成不便。
门店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查!
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最高可罚十万元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穗市监、王泳捷、梁军军)昨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连日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法规宣贯和监督检查。
《规定》实施首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辖区太和镇长新路某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时发现,该店工作人员正在改装一辆电动自行车。经核查,该销售门店不仅给电动自行车加装了尾部货架,还改变了电池储存位置,并改变了电池容量。根据《规定》,执法人员就该店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义务,做到依法合规经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规定》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突破执法瓶颈,不仅可以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销售非法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还可以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并且法定处罚金额提升,最高可罚十万元。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介绍,《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回收等管理作出了全面规定。在持续加大质量监管力度方面,监督认证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实施产品认证,对获证产品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监督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落实防篡改技术要求;加大对销售门店检查力度,监督销售门店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管理、承诺公示、规范陈列等制度规定;严查严打拆除或改动限速装置、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蓄电池或充电器等各类经营性非法改装、加装、拼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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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数据
2024年以来,全市新增非机动车道357公里,增设机非隔离栏7.5万米,完善55个路口机非隔离设施。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目前已经启动近300套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备。
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涉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同比上升超过170%。
今年至12月27日,广州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2.68万家次,立案查处质量违法案件686宗,同比增长43.82%,并保持连续三年持续增长,查扣涉嫌违法车辆878台,曝光典型案例7批46宗。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消宣、林佳晴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