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州开发区财政局获悉,自1984年建区以来,广州开发区经济一路高歌猛进,在全国国家级经开区综合排名中稳居第二。期间,开发区财税收入也实现了飞跃式增长,为开发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建设积累了大量资金,也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财力根基。
财税总收入规模持续攀升,夯实财力基础
回顾发展历程,多个关键节点见证了开发区财税收入跨越式发展。
1985年,财税总收入1.6亿元起步;2004年,财税总收入126亿元、税收收入110亿元,双指标同时首次突破“百亿”元,GDP占当年全国54个国家级经开区(工业园区)GDP总额比例达8.5%、税收收入占比达11%。2008年,财税总收入达264亿元,税收收入突破200亿元。2012年,财税总收入504亿元成功跻身“五百亿”梯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亿元也首次进入“百亿”行列。2017年财税总收入1013亿元,首次迈入“千亿”级体量,并连续八年稳定保持在千亿元以上规模。
广州开发区财税总收入规模持续攀升,实现了从1985年的1.6亿元到2024年1095亿元的巨大跨越,40年间增长高达685倍,展现了开发区自身发展的强大韧性与蓬勃活力,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积累了雄厚的财力基础,为国家发展经开区战略取得巨大成功提供了有力证明和发展模板。
财政体制改革砥砺前行,激发发展活力
作为全国首批经开区,广州开发区实行独有的财政管理体制,区级可支配财力高速增长,为地区经济发展贡献了不可或缺的力量。
1985—1995年,广州开发区实行“基数上缴,增收全留”政策,年度可支配财力从1亿元增长到14亿元,年均增长率高达29%。1996—1998年,开发区开始执行中央和省分税制,同时保留“三年新增财政逐年递减返还”,财力保持年均5%正增长。1999—2005年,财政、国税、地税分设,全面执行全国统一分税制,年度可支配财力实现超60亿元,年均增长率21%。
2006年后,在开发区基础上整合周边农村地区,成立萝岗区,政策虽不断调整,优惠政策有所收紧,但开发区仍保持强劲发展势头,次年区级可支配财力突破100亿元,为开发区高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2015年新黄埔区成立,开发区与黄埔区开启深度融合进程,积极对接新一轮财政体制,成效显著,可支配财力再上一台阶,达到400亿元以上,在保留开发区经济体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和服务发展投入,推动形成产城融合发展新格局,彰显了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稳健性与强劲动力,成为广州东部繁荣与发展的关键支撑和中流砥柱。
创新财政管理改革,助力高质量发展
广州开发区财政坚持“量入为出、总量平衡”原则,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2003年开始部门预算改革,初步搭起“一个单位一本预算”改革框架,逐步推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2004年推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将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有机结合,2005年实现财政预算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逐步实现统一调度库款,实现“收入直缴、支出直拨”,精简资金拨付环节,提高拨付速度,防止财政资金沉淀和运行风险,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07年逐步规范完善公共支出体系,加大科教文卫、农林水利、社会保障等社会民生事业支出力度,稳步提升社会民生福祉,2024年民生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成,全力保障开发区从工业产业园区逐步走向现代化产城融合发展新城。
开发区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从1985年建区之初的每年1亿元,至2008年财政总支出102亿元进入“百亿”行列,至2024年财政总支出471亿元,40年间财政支出规模增长了近500倍。开发区财政始终坚持改革、稳步前行,创新推出“预算10条”“绩效10条”“高质量发展12条”“过紧日子12条”等措施,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财政管理工作连续五年获省市考核激励通报表扬。从最初加强建设性支出以保障基础建设和打造营商环境,逐步加大民生类支出以兜牢“民生”底线,开发区财政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协同发展提供了强大引擎和坚实保障。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瑞琪 通讯员:李荣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