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加价收取电费?这是实打实的违法行为,必须严查!9月7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丰华市场监管所查处一起违规加价收取电费案,对涉事房东依法作出警告、罚没2.9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有市民向丰华市场监管所反映:其房东李某涉嫌加价收取电费。收到线索后,执法人员对李某经营管理的公寓电费收取情况开展调查。然而,李某拒不配合提供电费账目及单据,且无法取得有效联系。执法人员通过走访租户、其他房东等多方取证,固定李某违规加价收费证据,并依法公告其涉嫌违法。公告后,李某才主动联系执法部门,配合调查并立即整改。
《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
丰华市场监管所结合涉案金额、违法情节及整改情况,依法作出警告、罚没2.9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出租房收费主体切勿心存侥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依法及时退还多收电费。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聚焦出租屋、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城中村水电费加价专项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 通讯员:穗市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