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了,我几乎都不抱希望,真想不到钱还能要回来,非常感谢法院执行干警!”申请执行人利某到法院领取执行款后,对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和不懈努力连声道谢。近日,高州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锲而不舍的努力,妥善执结一起长达10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化解申请执行人利某积压多年的“心病”,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践行司法为民初心,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从2007年开始,原告利某一直供应粮油给被告陈某所经营的塑胶玩具厂,双方有良好的业务关系。被告在办厂过程中,有时欠缺资金,会向原告借款,2007年至2008年,被告陈某共向原告利某借款865740元,但仅偿还了4万元,尚欠825740元没有偿还,原告为此多次向被告追讨,但被告均以资金困难为由不予偿还。利某遂于2010年8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后被告陈某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地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将该案移送高州法院审理。该案经一审、二审,判令被告陈某及其妻子钟某应偿还所欠借款825740元及相应利息给原告利某。
判决生效后,陈某、钟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高州法院遂于2011年12月根据利某的申请对该案立案执行,并迅速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陈某、钟某的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查索,同时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户籍地进行实地调查,均未能查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具体去向及财产线索,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面对“困”局,高州法院执行干警一直没有放弃,而是积极收集案件线索,想方设法查找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不断细致摸查,终于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已被东莞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当天恰逢周末,高州法院执行干警立即放弃休息时间,连夜前往东莞将被执行人陈某依法拘传回法院,并于次日组织双方调解。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继续拖延履行义务。高州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陈某实施司法拘留十五天。经执行干警深入开展思想教育,陈某家属在其拘留期间代为偿还了30000元给申请人利某。
为此,执行干警决定乘胜追击,在深入了解案情后终于找准突破口,与被执行人陈某原开办塑胶玩具厂所租用厂房的房东邓某取得联系。经深入调查,房东邓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关系一直很好,且双方还存在其他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执行干警的善意劝说下,案外人邓某也很念旧情,对被执行人陈某的处境深表同情,表示愿意代其偿还欠款,并全部受让利某对陈某的所有债权。随后,利某与案外人邓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由利某将本案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等打包作价530000元转让给邓某,邓某分两期将530000元付清给利某。至此,经过法院执行干警锲而不舍的努力和执着,该案最终得以顺利执结。
“真金白银”到手才是硬道理,执行工作成效如何最终需要体现在胜诉权益能否兑现上。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高州法院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朱祖永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朱祖永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王其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