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获悉,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的成果,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解决摩托车办牌办证难问题,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惠州市龙门县公安局多项便民为民利民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在车驾管方面深入推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省去购车群众来回登记办证麻烦。
截至目前,龙门县辖区内设立摩托车带牌销售企业有9家,电动自行车的带牌销售企业有13家,分布在县城及各个乡镇。全县“带牌销售”登记摩托车2475辆、电动自行车6784辆。据了解,“带牌销售”要求企业销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有合格证、销售发票、车辆参数表等相关凭证,为群众购买安全合格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提供坚实保障。该业务开展以来,“带牌销售”占全县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量的三分之二,大大省去了群众来回奔波办理牌照的麻烦,为民举措实在,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充分点赞。
“带牌销售”是解决摩托车无牌无证问题的重要途径,是防范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据龙门县公安局介绍,下来将继续深化“带牌销售”推广与宣传,引导和鼓励群众购买“带牌销售”车辆。同时,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导企业为“带牌销售”新车主赠送安全头盔,让群众享受的“便民礼包”“平安礼包”更加丰厚。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钟宏连
通讯员:贾静茹、杨朝锋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王浩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