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放榜在即,一些不法分子以“有关系”为由,让一些落榜的学生家长掉入了“学位诈骗”的陷阱中。30多岁的曾某谎称“有门路”办理学位,骗取60多位家长共计764万余元,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记者了解到,曾某诈骗也“看人下菜”,有的家长办理学位只要2万元、3万元,而另一些家长办理学位则要22万元、30万元。曾某的诈骗手法并不高明,通过网购平台伪造学校印章,伪造升学协议书,虚构聊天记录蒙骗受害人。曾某将诈骗的钱财用于偿还他人债务、高利贷及个人消费,并未将款项实际用于学位事宜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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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章谎称可办理学位 60多名家长被诈骗764万元
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从2019年5月至2023年7月26日,曾某虚构自己有关系可以找人办理东莞市多所中小学学位,陆续骗取数十名被害人的钱款。法庭上,曾某拒不认罪,辩解称其并未承诺百分之百可以入学,其收取的是咨询费和培训费,并非学位费,没有诈骗行为。辩护律师提出曾某仅是中介,其不构成诈骗罪。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20年5月至2023年7月,曾某谎称可以办理惠州、东莞多所中小学、广州某学院等学校学位,期间还通过淘宝店铺购买伪造学校印章,伪造升学协议书,并在资金出现困难时,以办理学位合作垫资为由且承诺给付高额利息从而引诱他人向其支付款项。通过以上种种方式,曾某骗取了60多名被害人764万余元,将骗得款项用于个人消费及偿还高利贷本金、利息。记者了解到,曾某给每个家长开出的价码并不一致,有的家长被诈骗2万、3万,有的家长被诈骗多达30万,大部分家长被诈骗的金额在6-12万元。
虚构聊天记录欺骗家长 诈骗款用于还债和个人消费
曾某此前已经出现资金困难,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动机。曾某在侦查机关供述其父亲在2022年帮其偿还了部分债务,但其还有几十万的债务,就收多点家长的钱来填债务。期间还有向朋友、借贷平台、高利贷等渠道借款。
曾某向被害人承诺可以办理学位时,提供学校协议书给被害人的孩子进行填写,并伪造印章与签名。在被害人付款后询问进展时,曾某则通过自己掌控的其他微信号与自己的微信号进行聊天,虚构学位办理进展以进一步欺骗被害人。曾某供述其收了家长的钱后,每到孩子录取时,家长会一直问,其为了避免被家长烦,其就使用自己的微信账号发到其掌握的另一个微信帐号上假装询问学位的事情,其用另一个微信回复学位办理进度,然后再用将聊天内容截图发给家长,营造学位正在办理的假象。
曾某在收取被害人款项后便用于偿还他人债务、高利贷及个人消费,并未将款项实际用于学位事宜的运作,如被害人郭某向曾某转账95000元,曾某随即转给其妻子李某35000元、支付奔驰车租金5264.35元等。
判决:被告人曾某犯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经法院审理认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曾某实施学位诈骗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法院予以从重处罚。法院依法判处曾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法官提醒:警惕“有门路”办理学位的诈骗方式
法官提醒各位家长和学生,应当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择校观,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在面对升学季的各种信息时,要保持理性和警惕。“学位买卖”不合法,不要盲目轻信,这些往往是诈骗分子的惯用伎俩。家长们应及时关注学校的官方招生政策和规定,根据教育部门的正规程序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求证,避免上当受骗。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周伟良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