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记者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含“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正式启动,考生报名将于4月19日开始。
其中,“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有关试点高校,招生学校、招生章程、招生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广东省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为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欠发达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地方专项计划”中,汕头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州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方医科大学、东莞理工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17所高校共提供2480个招生计划。
据悉,广东省2024年实施专项计划的范围为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自治县及广东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范围共30个县(市、区)。
报名条件方面,符合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已报名,且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专项计划:(一)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内。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截点为2024年8月31日。(二)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省教育考试院表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要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相应录取分数线。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并在4月19日至25日,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https://pg.eeagd.edu.cn/ks,以下简称“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4月19日—25日,考生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
根据流程,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公示本辖区内报考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审核通过考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学校、户籍地信息,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姓名、户籍地信息。各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站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曾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