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落幕,升学择校季如期到来,不少家长为孩子入学操碎了心。有的不法分子为此打起歪主意,打着“有特殊人脉!”“入读名校、升学择校,都能搞定!”的幌子,骗取家长信任进而诈骗钱财。到头来,孩子就读名校没影,家长疏通关系的钱也打了水漂。记者今日从广州白云法院了解到,该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升学诈骗案”,涉案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谎称能代办知名中小学入学资格
2023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梁某利用家长急于为子女办理优质公办学校入学学位的心理,虚构自身拥有人脉关系、可有偿代办入学名额的事实,对外谎称能够帮忙办理多所广州知名中小学的入学资格,以入学定金、择校打点费、重点班服务费等各类名目,向多名学生家长收取费用。
作案期间,梁某先后骗取黄某、林某、谢某等数十名被害人钱款,诈骗总金额高达人民币1899900元。骗局败露后,面对家长追讨退款,梁某仅向部分被害人退还部分款项,累计退款金额为426100元,仍有大部分被骗资金未能返还被害人。
白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相应罚金;同时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家长莫掉入诈骗陷阱
子女能否进入理想的学校就读,是广大家长关注的焦点。不法分子正是利用家长对子女教育的焦虑心理,以代办入学为幌子,设下骗局敛财。
经办法官分析,本案中,被告人梁某无能力或渠道为他人办理入学手续,却以“帮助入读小学”为名,向家长收取所谓“入学定金”等费用,属于典型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梁某共计骗取189万余元,已远超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家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中小学招生过程中,对入学条件、招生流程、招生名额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各位家长在子女求学过程中应保持理性,不轻信“独家消息”“内部指标”,遇到可疑情况及时与学校、教育部门核实,摒弃侥幸心理,避免落入诈骗陷阱。
法律知多D:诈骗最高可判刑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云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