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社厅公开征求《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规模及“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拟明确,由省财政承担的“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1000元交通补贴、在岗服务满六个月的3000元一次性安家补助以及服务期间每人3000元能力提升专项计划补贴,鼓励各地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等商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省人社厅介绍,2019年,该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扩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及提高“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50号),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该文将于2024年3月31日到期。为保持政策执行的连贯性,拟对《通知》进行修订,起草了《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及“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东省每年招募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600元。服务单位可根据实际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和福利待遇,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便利,参照本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给予相应补助。
粤人社发〔2019〕50号文规定,从2019年1月起,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统一按3600元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省财政按每人每月588元标准给予“三支一扶”人员社保补贴,各地按3600元缴费基数统筹市、县财政补足单位缴纳部分。由省财政承担的“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1000元交通补贴、在岗服务满六个月的2000元一次性安家补助以及服务期间每人3000元能力提升专项计划补贴维持不变。
而此次征求意见稿拟明确,省财政按每人每月588元标准给予“三支一扶”人员社保补贴,各地按所在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有关规定统筹市、县财政补足单位缴纳部分。
此外,征求意见稿拟明确,由省财政承担的“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1000元交通补贴、在岗服务满六个月的3000元一次性安家补助以及服务期间每人3000元能力提升专项计划补贴,鼓励各地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推进岗前、在岗和离岗前培训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成员单位统筹行业培训,确保“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培训天数不少于5天。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