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市公安局发布《潮州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求禁止重型汽车进入市城区通行通告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为规范潮州市城区重型汽车的通行秩序,满足市民和企业生产生活需要,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潮州市实际情况,决定对重型汽车实行通行管制措施。
《公告》明确,重型汽车包含重型载货汽车、重型挂车及重型专项作业车辆。重型专项作业车辆不含卫生医疗、消防应急及环卫作业车辆。
《公告》设定潮州市城区下列区域、路段、桥梁禁止重型汽车通行:
一、自西荣路与北堤路交界开始,沿西荣路、春荣路、新洋路、银槐北路、银槐西路、潮州大道、潮枫路、枫溪广场、枫春路、彩虹东路、福安路、潮州大道、城新西路、彩虹东路、南较西路、潮州大道、南堤路、天水路、北堤路,到北堤路与西荣路交界环绕所形成的区域(除银槐西路、潮州大道银槐西路口至绿榕北路口不包含外,其余道路均包含区域边界路)。
二、自韩江大桥与东山路交界开始,沿东山路、卧石路、金马大道、金碧路、金塘路、黄金塘村道、凤东路、东山路、东山路与韩江大桥交界环绕所形成的区域(除黄金塘村道、凤东路不包含外,其余道路均包含区域边界路)。
三、金山大桥、韩江大桥、潮州大桥以及东兴北路、东兴南路。
《公告》提到,重型汽车过往潮州市城区的,可选择凤凰大桥、如意大桥通行。重型汽车若因生产生活、物资保供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区域、路段通行的,可通过全国交管12123APP办理或者前往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场办理,经批准同意后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违反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家源 通讯员:潮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