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8月6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广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吴小洪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条例》将广东省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面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及时上升为法规制度,将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领域法治支撑,有利于为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吴小洪表示,近年来,广东结合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及时将广东省科技体制改革中行之有效的举措和经验做法上升固化为法规规章,形成覆盖全链条的科技创新法规制度体系,为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保驾护航,为推动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接下来,广东省司法厅将会同广东省科技厅等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有关科技创新领域前瞻性、引领性的立法项目研究,做好科技创新领域的文件审查等相关工作,推动出台更多含金量更高、获得感更强的好制度、好措施,更好地把法治红利转化为创新红利,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治理效能。
吴小洪表示,广东省司法厅还将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一方面,加强法律服务机构专业化和品牌化建设,重点围绕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提升广东省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专业服务能力,支持涉外律师、涉外商事仲裁机构参与广交会等重大涉外经贸活动,为参展企业提供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涉外争议解决等领域法律服务,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建设,健全知识产权调解工作机制,探索提供定制化公证服务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另一方面,推动科技创新领域法律服务供需对接,加强与广东省科技厅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依托法律服务综合平台,指导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初创科技型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提升依法经营管理水平,推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武威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武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