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街头遇到推广活动已是司空见惯之事,这些活动或有趣、或实惠,有些还能获得商家赠送的小礼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法分子也会利用这些活动套取个人信息甚至用于犯罪行为。近日,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一则案情,就是犯罪分子在“推广活动”中利用路人的手机发送违法信息。
今年4月,张女士到超市采购生活用品,在超市门口遇到两名“推销员”在做推广活动,“推销员”称,只需张女士使用自己的手机扫一扫商家提供的二维码,转发链接到微信群,就能免费领取玩偶。张女士一开始担心自己不会操作而拒绝,两名“推销员”立即热情地表示可以帮张女士操作手机。张女士看着可爱的玩偶,心想扫一扫也不耽误时间,便爽快地答应。
随后,张女士把手机交由“推销员”操作,经“推销人员”扫码转发后,拿到了免费的玩偶。但是张女士看到手机上的转发记录已被删除,不免心生疑惑。后来,张女士从微信群内的朋友处得知,二人用她手机转发到微信群的竟是赌博网站信息,而所谓的“推广活动”,实际上是为赌博网站引流。
今年5月,涉案马某、吴某、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明,三人先后在广东省的广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等地,以扫码赠送玩偶、纸巾等小礼物的方式,利用路人手机向其通讯录里的熟人、微信群等转发赌博网站广告,诱导他人参与赌博,并以转发的数量计算提成牟取非法利益。截至案发前,三人利用上述手段发送赌博网站广告涉及微信用户共计七万余人。
9月6日,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依法对马某、吴某、苟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六千元;吴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