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广东金融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实施机制、保障措施等内容,指导各地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实施方案》提出,“十五五”期间,广东每年启动建设60个城市更新重点片区(街区),5年不少于300个,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围绕城市结构优化、品质提升,设置2026年、2028年、2030年三个关键节点制定阶梯式目标。从2026年底初步建立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到2028年底基本建成100个城市更新重点片区(街区)与打造若干特色样板工程,再到2030年底形成可持续更新模式、完善政策法规体系,逐步推动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实现城市建成区、城中村居住环境全方位提质。
结合省情特点,《实施方案》将城中村改造单列为重点任务,形成广东城市更新行动的九大任务,分别是: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既有建筑改造、老旧街区厂区改造、历史文化保护、城市功能完善,同时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个数、城中村改造项目数等20项具体任务指标。九大任务覆盖城市建设关键维度,聚焦补齐城市公共服务短板,在解决设施老化、安全隐患等基础问题的同时,实现城市生态、文化、功能全方位提升。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建立以规划为引领、需求为导向、项目为牵引的城市更新实施机制,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完善全过程工作程序。要以城市体检评估摸排问题,编制城市更新规划明确实施要求;以片区(街区)为单位统筹成片连片区域更新,避免碎片化建设;分类分步实施项目,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推行运营前置,确保更新工作科学高效推进。
《实施方案》从多方面明确七项支持保障措施,为城市更新提供全方位支撑。完善法规标准,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城市更新立法,制定相关工作指引。优化用地政策,明确城市更新相关土地开发利用、用途转换、规划指标、不动产登记等支持政策。提高审批效能,制定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豁免清单,简化项目报建手续。健全“好房子”建设支持措施,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建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房屋安全日常巡查和安全体检。健全金融财税政策,支持“财、债、贷、基、社”各类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探索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建立政府、企业、产权人、群众等多元主体参与机制。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开展城市更新政策解读与业务培训,组织各地加大城市更新项目谋划力度,加快推动重点片区(街区)建设,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同时,强化部门协同与上下联动,指导各地用足用好土地、规划、审批、金融财税等配套支持政策,统筹各类资金渠道,确保城市更新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加强城市治理与城市运营,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天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