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政务服务统一预约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管理办法》提出,预约服务分为非现场预约和现场预约。其中,非现场预约提供未来14天内的预约号,现场预约提供当天预约号。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便捷企业群众办事,缓解政务服务窗口排队压力,合理配置政务服务资源,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广州制定了《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所称统一预约服务,是指全市政务服务场所实行统一预约入口、统一预约平台和统一预约规则。统一预约入口为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移动端,预约人可通过统一预约入口进行预约。统一预约平台为广州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和提供政务服务的相关单位可通过统一预约平台进行预约管理。政务服务场所通过统一预约平台提供预约服务,并在政务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预约方式和咨询电话。
《管理办法》提出,预约服务采用预约人实名制,并通过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后预约(外国人相关业务除外),预约信息与现场提供资料一致方可办理该业务。预约服务包括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业务咨询、受理、出件等服务内容,预约平台发送相关预约服务信息给预约人。
预约服务分为非现场预约和现场预约。其中,非现场预约提供未来14天(法定节假日除外,现有预约业务超过14天的可维持不变)内的预约号,每日中午12时开始预约放号;现场预约提供当天预约号(如各时段预约量不饱和,可按本时段预约排队取号),工作日上午9时开始预约放号,同时现场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特殊群体设有免预约绿色通道。
《管理办法》还指出,预约服务以小时划分预约时段,并提供预约排队功能。每个预约时段可预约总量以日常平均业务量为基准平均分配。
预约排队人数达到14天预约放号总数时,预约平台自动预警提示各级管理员,提供政务服务的相关单位需通过延时服务、5+X模式增加服务供给能力,同时引导排队人员采用网办、自助办等不见面审批方式,解决预约排队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取消预约服务需在预约时间段开始前申请,预约人预约成功后,预约系统应提示预约人按预约时间段办理业务,如未能按时办理应提前取消。预约人因特殊情况错过当日预约时段办理预约业务,可现场预约同一办事主体的同一事项或重新预约。
同一业务可批量预约,其预约的批量数由提供政务服务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批量预约号限定办理相同的批量业务。
此外,关联多部门的“一件事”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次预约、综合受理、(串并结合)关联审批、自动流转、分别办结,预约人一次预约办理完成“一件事”关联的全部业务。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