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广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首场“代表通道”集体采访,六位代表结合各自履职实际,回应热点关切,回答记者提问。近年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一不写两必写”原则,市人大代表、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孔繁华结合自己担任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参与立法工作的经历,向记者阐述了广州市立法工作亮点。

作为一名来自法学教育界的代表和市人大法制委委员,自担任本届人大代表以来,孔繁华参与了十几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调研、起草和审议等工作,亲身感受法规的出台过程。
在她看来,广州市地方立法的亮点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具有地方特色。如何理解这一点?孔繁华以《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例子阐述。她表示,在该条例修订过程中,秉承“一不写两必写”的立法原则,既不能简单重复上位法的规定,又要突出广州市的地方立法特色。
“其实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是很难的。”如何破题?孔繁华和调研组成员一起到福州市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经验。这次经历让她深刻体会到兄弟城市在立法上的“地方特色”,以及如何通过立法促进本地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那么,广州的“历史特色、文化名片和名城标签”体现在哪儿?经过多次的调研和征求意见,最终,广州具有历史特色的南粤古驿道、具有文化特色的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具有广州地方特色的云山珠水等城市名片被一一梳理收集,融汇入《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孔繁华提到的第二个亮点,则是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她选用《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作为例子。在这一条例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针对中小学生能否将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带进校园的问题,争议比较大。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她和市人大调研组一起到校园和社区,听取家长、学校和学生的意见。最终,条例既没有“一刀切”严禁电子产品带进校园,也没有放任不管,而是在综合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赋予学校自主管理权,并明确规定除教学需要外电子产品严禁带入课堂。
整个条例中,关于这一问题的规定虽然只有一条,但这一条的背后,凝结着各方的意见,其出台实属不易。孔繁华认为,这充分体现了立法过程中平衡各方利益需求的特点,也体现了“有效、管用”的特色。
在《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制定过程中,孔繁华的立法意见获得采纳。“每一次走在大街上,我看到外地的游客在我们的历史建筑前面打卡,我的内心是特别自豪的。”她认为,这是自己参与立法工作的最大动力,也是广州城市法治进步的体现。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赵越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庄小龙
海报/张乐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