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有句名言:“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人们居住在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好。”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一环,关乎城市居民幸福感、获得感。
最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产权所有人对老旧住房进行自主更新、原拆原建,不断探索城市更新新路径、新模式。
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由业主主导拆除危旧住房进行重建,“自己掏腰包,自己当甲方”。这一政策的出现,与两大现实背景直接相关。一是城镇化已经步入“下半场”,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以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已是大势所趋。2025年8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就明确提出,“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二是一些建筑逐步进入“老龄化”阶段。拉长时间轴来看,中国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始于1994年,最早的商品房已有30多年房龄,有的“高龄”居民楼墙体老化、安全隐患渐生,修缮与重建的需求迫在眉睫。
相较于传统的老旧小区改造方式,支持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无疑将赋予产权人更大决策权与实施空间。从城市长远发展角度看,还将减轻财政压力、盘活存量资源、优化城市功能。不过,现实地看,这一模式尚在探索阶段,要让好政策更好落地仍然需要跨过重重沟坎,克服诸多不确定性。
众所周知,城市房屋的拆迁、改造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工程,涉及成本分担、利益均衡问题。老旧住房的业主构成也往往比较复杂,其中有长期居住的老人,有渴望改善却“囊中羞涩”的住户,也有观望拆迁的业主。各家诉求参差有别,统一意见并非易事。此时就需要耐心梳理各方利益诉求,寻求民意的“最大公约数”,同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政策保障,在组织实施、审批政策、规划政策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
除此之外,“钱从哪里来”也是一大关键。除居民出资建房外,解决这一现实难题,不妨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通过项目奖补、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充实改造资金。以花都区集群街2号改造项目为例,对于一些资金比较紧张的家庭,当地政府积极介入,在投入扶持性资金的同时,帮助联系银行进行低息贷款,为解决难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本。
广州日报评论员付迎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