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宗因12岁小学生服药自杀,死者妈妈起诉学校和老师的案件引发了社会关注。截至1月12日消息,江苏当地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死者妈妈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即将开庭。死者妈妈称,想为女儿的死因寻求一个她能接受的“说法”。
据九派新闻、大河报、济南日报等媒体公开报道,2024年,12岁小学生许诺(化名)在家服用外婆用来治疗心脏病的药自杀,遗书称“日复一日的学习,好累好累,一直写不会的英语单词。一次作业不写就要去的办公室……我受不了。回来还要被你们嘲笑胖,我累了,别救我了”。
生前的许诺是一个怎样的孩子?据九派新闻报道,在妈妈马繁星(化名)眼中,许诺生前活泼、开朗,出事前在家未曾袒露过明显的不开心;在老师眼中,许诺相对活泼,“认为她在学校是快乐的”;而在同学口中,许诺“生前很焦虑,一直在抱怨”。
正如千千万万的青少年一样,许诺活泼、开朗,同时也面临着青春期的烦恼,经历着学业焦虑、自我认同困惑。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这样一条年轻、鲜活的生命,选择以如此决绝的方式离开,无疑让人感到无比心痛、惋惜。

只是,我们不禁发问,每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都不可避免经历大大小小的挫折,或许是一次考试没发挥好,或许是某个学科怎么学也学不好,又或许是和身边人闹了矛盾。因此,我们不能将“最后一根稻草”等同或归咎于“遇到某个具体的挫折”,真正该聚焦的,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在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过程中,有没有及时介入并帮助后者建立起正确认知,有没有及时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帮助,有没有教会他们正视挫折,一步步塑造更强大的自我。
该事件的另一个焦点是教师的职责界限。
据九派新闻报道,事发前,英语老师赵言(化名)刚接手新班级,曾与几个英语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谈心,后来有三四次叫几个同学一起到办公室辅导作业或询问原因,每一次谈心和辅导,许诺都在名单中。对于被质疑的罚抄、罚站,赵言都予以否认,“让学生‘选择’抄写是为了加深记忆”。
事发后,赵言离开了那所小学,坦言“我再也不额外辅导学生了,该我做的我一丝一毫不会少,但额外的工作我一丝一毫不会多”。
搁置案件争议不谈。平心而论,如果老师的工作属于正常的教学管理范畴,没有违反教育教学相关规定和教师职业规范,还额外抽出时间辅导后进生,这样的老师无疑是称职的、爱护学生的。试问,如果“教而不管”,师者如何传道授业解惑?如果“动辄得咎”,教育生态如何健康发展?
法院一审认定,孩子自杀的“时间、空间均与学校、老师的教学管理行为之间无直接关联,学校对孩子在家服药自杀的行为和后果亦难以预见和防范”。
案件二审即将开始,相信法律和时间会给出答案。
文、漫画/叶碧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