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不少企业对经营者集中申报“摸不着门、怕走错路”;如今,在广州,一个窗口就能帮企业实现“无忧通关”。2024年11月,在市场监管总局和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支持下,广州市首批省级经营者集中服务窗口正式运行。5月29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下一步将深化服务创新,有效发挥地方服务靠前优势,为企业并购重组、做大做强提供专业的反垄断合规辅导,切实提升企业申报质效,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提振经营主体信心贡献“广州智慧”。
经营者集中审查,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维护公平竞争的关键制度。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投资并购日益活跃,2024年11月,在市场监管总局和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支持下,广州市首批省级经营者集中服务窗口正式运行,东部窗口设于黄埔区市场监管局,西部窗口设于市标准化研究院,均纳入全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咨询和商谈渠道。
短短一年多,服务网络从广州延伸至深圳、佛山、茂名、湛江乃至广西、海南,覆盖整个华南,已累计提供申报咨询162家次,建立了一套“专业精准、温暖高效”的服务体系。企业可免费享受业务咨询、合规指导、材料辅导、政策宣传及培训服务。窗口同步搭建网上普法平台,形成“线下+线上”双轮驱动、“咨询辅导+智能工具+精准服务”三位一体模式。
针对重点项目审查时效紧、材料繁杂的痛点,窗口建立“项目专员”制度,主动靠前、全程跟踪。东部窗口创新组建“11人公职律师服务团队”,融通法律、市场、经济等多领域专业力量。广州市还出台窗口规章制度及工作准则,明确服务流程、岗位职责和档案管理要求,形成标准化服务机制。
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合规意识的转变离不开靶向施策。窗口印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指导手册》等资料,面向重点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律所广泛宣贯;在国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将实践转化为行业参考。西部窗口开设“经营者集中服务专栏”,集政策法规、申报流程、案例解析、在线咨询于一体。东部窗口开展专题培训,覆盖全市38家龙头企业,邀请反垄断专家围绕申报标准解析、投资并购风险防控、合规管理体系构建等课题授课。通过一站式服务、全流程护航,广州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制度性成本,让企业“敢投资、懂合规、快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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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集中俗称“并购”,是指为了达到特定的经济目的,通过一定方式和手段形成的经营者之间的资产、人员等要素的融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集中包括下列情形:
(一)经营者合并;例如:吸收合并/新设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例如:股权收购;新设合营企业;业务收购(可能包括多家企业的股权和/或资产)。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例如:委托/代理投票、协议控制。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8亿元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4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8亿元人民币。
2022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启动试点,委托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五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2024年11月,广州市首批省级经营者集中申报服务窗口揭牌运行,在越秀区、黄埔区布局西部和东部服务点,为企业提供从申报材料辅导、合规培训到跨境并购咨询的“一站式”专业化服务,架起一座高效便捷的政企“连心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 通讯员:穗市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