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30日)获悉,2026年广州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住院保障计划”)已开放办理,市总工会本级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参保补贴活动,向每名参保职工定额补贴10元。参保补贴实行“免申即享”,参保单位在集中参保办理时间内办理参保均可享受补贴,集中办理时间将于2026年6月30日截止。
据悉,住院保障计划必须团体参加,由职工所属单位工会统一办理。参保对象为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身体健康且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缴纳广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待遇的在职职工(不含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返聘人员),均可通过其所在单位工会参加住院保障计划。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但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且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参保时必须附有本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证明、社保机构批准其延期缴费等相关证明。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
住院保障计划保障期为一年,2026年保障期统一从2026年7月1日零时起至2027年6月30日二十四时止。住院保障计划参保费每人每期95元,可按规定从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个人缴费等多个渠道筹集。
关于参保办理,广州市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参保实行网上自助办理,参保单位使用电脑登录“广州市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gzbf.gzgh.org.cn,不支持IE内核的浏览器,推荐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按照系统指引办理。参保职工可通过“穗工互助”微信小程序查询参保情况。
住院保障计划主要待遇包括如下:
(一)住院医疗互助金。参保职工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按照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50%给付互助金。每个保障期可申领2次。
(二)住院关爱慰问金。参保职工因病(含工伤)在定点医疗机构连续住院达到3天及以上(含免责期内住院天数)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住院的,一次性给付住院关爱慰问金300元。每个保障期可申领1次。
(三)大病互助金。设立大病医疗关爱公共基金,每个保障期总额度为100万元。参保职工因病住院治疗,经各项社保报销后,保障期内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支出部分超过5万元的,可申请大病互助金,并按照(保障期内医疗总费用—各项社保统筹基金及“穗岁康”报销金额—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金—各项广州市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互助金-商业保险报销部分—5万元)×80%给付。每个保障期可申领2次,累计最高给付10万元。
(四)意外身故互助金。参保职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飞机、轮船、汽车、轨道)或自驾车发生意外导致身故的,可一次性领取意外身故互助金10万元。
此外,凡参加住院保障计划的职工,市总工会将为其免费同步参加广州市职工非因工伤病残互助保障计划,无需额外办理和缴纳参保费。参保职工在保障期内非因工伤致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并经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一次性领取非因工伤病残互助金8000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邓潇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