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获悉,交警部门新增了一批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类别包括“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在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驶的”等17项。
取证违法行为的重点路段涉及天河北路、东风西路德坭立交、洲头咀隧道等460条。该批设备将于2026年10月19日投入使用,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请广大驾驶人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执法类别:
1.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4.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5.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6.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7.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8. 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
9. 电动自行车在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驶的;
10. 电动自行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未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的;
11.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12.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13.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规定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
14.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
15. 实施倒挂、侧挂、破坏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影响号牌识别行为的;
16. 电动自行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
17. 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
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的重点路段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