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湖南一老人身体不适进牌馆休息后晕倒,女店主肖爱华帮扶并拨打120送医,老人仍不幸离世,其家属质疑救助不当,要求店主赔偿。
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调解,确认肖爱华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肖爱华的儿子称,“人道主义补偿款”金额从10万元降到1.9万元后协商成功。
据“衡阳发布”、红网消息,8月24日下午,湖南祁东金泰米业总经理龚胜利专程到祁东县洪桥街道,走访慰问肖爱华一家,为他们送上了2万元慰问金。

店主肖爱华(左二)获慰问金
“我们送慰问金,就是不希望你们一家受到经济上的损失,就是要扬善崇德,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风气。”龚胜利如是说。
肖爱华一家对此表示衷心感谢。他们表示,这两天有很多人对他们表示了慰问和鼓励,感觉很温暖。“以后再遇到需要帮助的事或人,还是会站出来,尽自己一份力去帮一把。”
光明微评:扶一把的善良需要刚性保障
在这一事件中,老人不是消费者,其健康问题也并非由店家引发。店主对老人本没有任何法定、约定的照顾义务,仅出于人道关怀主动施救、送医,却遭遇了冷冰冰的讹诈。一场纯粹的善意救助最终变成伤人又破财的闹剧,让人心寒更引人深思。
民法典早已为善意施救者提供法律保障,明确的“好人条款”就是杜绝“行善被讹”的制度底气。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除此之外,“好意施惠”、无偿帮助的权责逻辑也贯穿始终,核心要义就是不苛责善行。衡阳店主的救助行为完全符合法定免责情形,老人离世是自身疾病引发的意外,与店家的帮扶行为无任何因果关联,为什么要赔?
祁东这起案件在店主“人道补偿”了1.9万元之后,今后其他老人如果因为身体不适,想借位子坐、讨杯水喝,还有多少店家敢于承担风险?又可能诱发多少不良的“连锁反应”和犹豫观望?司法与调解的价值,从来不是简单地息事宁人、和稀泥式摆平矛盾,而是明辨是非、守护正义、引领风气。一味向无理索赔的家属妥协,看似快速化解纠纷,实则透支社会善意、伤害公序良俗。
善良是需要有制度守护的。对于一些家属的无理取闹、非法诉求,法律就要坚决说不,司法机关就要给出强硬的态度。每一次对恶意索赔的纵容,都是对见义勇为的挫伤;每一次无责好人的被迫赔付,都会进一步抬高全社会的行善成本。(作者:克鲜)
来源:长安街知事、“衡阳发布”、红网、光明日报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