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开始施行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对车辆的停放、充电作出明确要求。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等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携带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等行为,均被列入禁止清单。
新规实施后,记者走访了楼盘小区、老旧小区、城中村。楼盘小区普遍管理有力,大多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城中村根据治理目标和成本“八仙过海”,既有投入大量人力防止电动自行车入村停放,也有密集布设充电站防范车辆入户充电。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仍有“漏网之鱼”,存在楼梯间停车等违规现象,管理力度和居民安全意识都有待提升。
楼盘小区:
普遍禁入电动自行车,居民自觉性较高
楼盘小区由于大多在入口处有保安岗,内部道路更宽敞且有条理,居民的配合度也更高,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更有力,也更容易实施。
在海珠区的英豪花园,记者看到所有电动自行车都停在小区入口大门外,哪怕是送外卖的骑手,也自觉停车再步行入内。记者走访时正值放学时间,很多小孩在小区花园玩耍。“我们小区从成立之初就不允许电动自行车进入了,因为里面有很多老人家和小朋友活动,业主们都已经形成共识。”小区保安说。
“这一带大部分楼盘小区都不让电动自行车进,附近只有南洲花苑可以。”一位外卖骑手说。记者随后来到南洲花苑,这个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小区,外观已经颇有些老旧,电动自行车确实可以自由进出。得益于小区内设置了大量停车位,而且居民们非常自觉,记者看到车辆都是“乖乖”停在指定位置,不越出安全通道界线。
“我们小区发生过电动自行车起火事件,来了不止一辆消防车,视频还上了社交媒体。自此之后,物业进一步加强管理,现在所有车辆都是停在小区门外。”富力千禧花园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业主们“见过鬼都怕黑”,此后都配合管理,不敢造次。
城中村:
防止车辆入村、入室,目标不同手段各异
在横街窄巷错综复杂的城中村,电动自行车几乎成了住户和商家的出行“刚需”。各城中村的管治方式可谓“八仙过海”,既有采取“人海战术”禁止车辆进村,也有大量安装充电设备防止车辆入室。
作为全市首个对电动自行车“说不”的城中村,三元里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村已近8个月。2日晚,记者在三元里村看到,每个可通行电动自行车的出入口都设有门岗,工作人员向进村的车辆贴临时通行证,穿工作服、佩戴头盔、骑外卖电动车的骑手则可直接进。
在现场可见,三元里地铁站A2口附近的进村门岗,一共两人负责,一人给通行证写时间,另一人给车辆贴证。通行证上写有车辆进入时间,明确告知凭证可在村里停留30分钟,超时将被移车。
城中村的巷道如同毛细血管,车辆进村后不按时出来怎么办?三元里村动用大量人手巡逻,即便是晚上9点的下班时间,仍有不少身穿“三元里安全”制服的工作人员在高频率巡街。在抗英大街旁边的一处停车点,工作人员就发现一辆超时的电动自行车,他在现场停留了五分钟,逐一询问附近店铺“这是谁的车”,依然不见车主,随后将车辆移走,可谓严格执行。
不过,百密难免一疏。城中村的街巷枝枝蔓蔓,主街旁边是横街,横街再分叉出小巷。而工作人员通常沿着主街巡逻,再看一眼横街,未必再走进每一条横街察看小巷,这就给车主抓住了“漏洞”。晚上8时45分,世康大街旁边横街的一条小巷里,就停着一辆17时30分进村的电动自行车,超时接近3个小时仍“安然无恙”。
如果说三元里以人力管理为主,坚壁清野防止车辆进村;没有禁停电动自行车的海珠区三滘村更多借助设备,重点防范车辆及电池进梯入户诱发的火灾。面对内街背巷随处可见的车辆,村里密集布置了便民充电站,让住户近在咫尺就能充电,不用把车辆或电池拿回家。
“自从有了充电站,我们都没有在家里充电了。之前是没办法,大家都知道危险啊,现在充电那么方便,谁还在家里折腾。”住在西滘头洲围十五巷的唐先生说,“和自家充电相比,在外面充电一个月也就多十来块钱,相比安全,这点钱可以忽略了。”
在楼栋入口处,还贴有禁止电动自行车(电池)进梯入户的告示,并且生动地告知住户“电动自行车着火夺命仅需100秒”。“房东也会再三告诫我们,车辆不能进楼。”唐先生说。
老旧小区:
楼梯间仍有违停,业主甚至拿电池进梯入户
广州中心城区分布着大量的老旧小区,不同于有保安值守的楼盘小区、因隐患多而被严管的城中村,老旧小区的管理相对较松,居民安全意识亦有待加强。即便是市中心的居民小区,违规停放的现象也不鲜见。
位于越秀山体育场旁边的应元路26号,是无人值班的老旧居民楼。记者走访时,门廊里就停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再走几步的天井里又有一辆,上面正晾着衣物,旁边堆放着纸箱和泡沫箱等易燃品。天井的电动自行车正好放在一户人家的门前一米处,一旦起火将直接封堵逃生之路。两个灭火器挤在车头和墙壁之间,车辆发生火灾时,拿灭火器就如同火中取栗。
应元路豆腐寮小区一栋加装电梯的楼梯楼,一楼楼梯间放着一辆电动自行车,旁边也是堆放了纸箱杂物。虽然这栋楼大部分住户通常搭电梯从另一个通道出入,不走楼梯,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紧急疏散遇上楼梯间电动自行车起火,七层楼的住户将无路可逃。在应元路47号,记者同样遇到相似的情况,一楼防盗门内的楼梯间也是停放了一辆电动自行车。
是否因为停车不方便?上述居民楼附近数十米或百来米开外的地方,就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区域——甚至不止一个,有的还是遮雨设计。居民把车开回家反而更麻烦,比如豆腐寮小区的个案,车主要从地面上三层楼梯才能抵达自家楼梯口,推车回家显然不是贪方便。
对于上述违规停放的行为,物业和居委似乎也已知情。三栋楼的防盗门上,都贴了一模一样的温馨提示——其他楼栋则未必有,提醒住户请勿携带电动车或电池上楼充电,也明确提到不能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位置停放电动自行车。柔性提醒不奏效的情况下,暂时未见管理方采取挪车等方式处置。
不仅是违规停车,市中心的老旧小区还有住户拿电池上楼充电。家住海珠区沙园社区的毛小姐(化名)向记者报料,她多次遇到楼上邻居拎着电动自行车的电池搭电梯,令人心惊。邻居之间面斥不雅,每次她都以拒绝同梯表达态度,站在原地等下一趟电梯。“我们有业主群,有业主在群上发过电动自行车电池在电梯起火的视频,但该邻居不为所动。”距离她家不到100米的沙园七街,就有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场所。
新规:
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要及时劝阻制止,无效要上报
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既有建筑场所已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驾驶人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停放场所;未停放在停放场所的,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后应当及时劝导处置。
新规明确列出了禁止的行为,其中就包括:携带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充电;在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新规要求,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管理区域内有以上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并协助处理。
根据新规,物业服务人违反上述规定,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未劝阻、制止,或者未及时报告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物业服务人为单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物业服务人为个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数据:
去年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消防行政处罚1.3万余宗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首日,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2024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有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消防行政处罚1.3万余宗(含镇街委托执法数据)。
目前,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初见成效,全市火灾形势总体保持平稳。2024年6月至12月(截至12月5日),广州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551起,其中室内34起,室外517起,室内电动自行车火灾环比下降24%。未发生有人员伤亡的电动自行车火灾。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天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