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26年9月1日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2500元调整为2680元。
根据通知,目前仍处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申报期,已办理2026年度缴存调整或2026年7月后(含)新开设单位账户的缴存单位,通过“个人缴存额调整”业务,为缴存基数低于2680元的职工调整最低缴存基数;目前仍未办理2026年度缴存调整的单位,通过“年度缴存调整”业务同步调整所有职工缴存基数(含缴存基数低于下限职工),详见《关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缴存基数调整后应及时告知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个人缴存额调整”业务调整最低缴存基数。
据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6〕188号)等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广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680元。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需同步调整。
办理最低缴存基数调整有哪些注意事项?
(1)2026年8月前(含8月)缴存基数低于2680元的,仍可按原基数按月办理汇补缴。
(2)自2026年9月1日起,最低缴存基数调整为2680元。缴存基数低于2680元的缴存单位和灵活就业缴存人需及时调整最低缴存基数,否则2026年9月将无法正常办理汇(补)缴业务。
(3)自2026年9月起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启封(含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下限也同步调整为2680元。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春林)


































